赣州市2026届省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体检考察有关事项的公告

赣州市2026届公费师范毕业生招聘体检考察公告发布,市直及县区单位按规组织体检考察,考生须遵守封闭管理,考察8月15日前完成。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江西省省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2023年修订)>的通知》、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和省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要求,经面试考核,现将体检考察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组织体检及体检标准

市直单位体检工作由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县(市、区)体检工作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教育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体检按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相关规定执行。

二、体检时间及有关事项

1.市直单位体检时间由主管部门另行通知,县(市、区)体检时间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教育部门另行通知。

2.体检实行集中封闭管理,体检考生不得有陪同人员,体检期间不得携带和使用手机、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平板电脑等通讯工具及无线上网工具,否则视为违纪,取消聘用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考察时间及有关事项

1.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主要是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诚信记录、职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人事档案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原则上应在2026年8月15日前完成。

2.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考生本人放弃体检考察、已确定为聘用对象后考生放弃聘用资格、考生违纪被举报经查实被取消聘用资格的按签订的《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处理。

四、其他事项

考生在体检考察等环节有违规违纪行为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赣州市教育局       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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