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袁州区区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畅通干部交流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拟面向袁州区公开选调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一、选调职位共选调工作人员20名,其中公务员(参公人员)20名,事业编制人员20名。具体职位详见《2026年袁州区区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二、报考范围和条件(一)报考范围1….

为进一步畅通干部交流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拟面向袁州区公开选调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共选调工作人员20名,其中公务员(参公人员)20名,事业编制人员20名。

具体职位详见《2026年袁州区区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1.公务员(参公人员)岗位

(1)袁州区范围内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科级以下公务员。

(2)袁州区范围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科级以下工作人员。

(3)袁州区范围内自2019年后因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划转安置在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且在编在岗,并在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的科级以下工作人员。

(4)驻区的中央、省、市垂直管理机关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可以报考。

2.事业编制岗位

全区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科级以下事业编制人员(不含医护人员),2006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需通过公开招聘考试或国家政策性安置方式进入事业单位。

(二)报考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要求详见职位表;

4.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合格);

5.报考公务员(参公人员)岗位的须具有2年及以上公务员法实施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经历;报考事业编制岗位的须具有在编在岗3年及以上事业单位工作经历(教师须满5年)。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6年10月31日,含试用期时间;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于刑事处罚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的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按照有关规定,乡镇机关公务员以及定向生(含三支一扶、特岗教师等)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选调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试用期内以及在现工作单位连续工作不满1年的;

8.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入口”不合规的;

9.根据相关规定,考生不得报考任职后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同时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公开选调涉及的工作经历、任职年限等计算时间统一截至2026年10月31日,现任职务、岗位职级等以报名时的任职为准。其中,岗位要求年龄38周岁及以下,指1987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选调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公示、试用、调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组织开展资格初审,初审合格方可取得笔试资格。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应按要求及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证明等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如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三年内不得参加袁州区各类选调考试。

报名时间:2026年11月6日(星期五)9:00-17:00

报名地点:公务员(参公人员)岗位到区委组织部公务员办(区行政中心西侧530会议室);事业编制岗位到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袁州大厦0210室)

报考人员需携带以下资料(核原件收复印件):

1.《2026年袁州区区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查询认证材料;

4.《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

5.近五年年度考核备案表复印件(应注明“此件系原件的复印件”、经办人签名、时间、党委<党组>盖章);

6.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会同有关单位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符合取消报名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三)笔试

1.领取笔试准考证。2026年11月18日(星期三)9:00至17:00到区委组织部公务员办领取准考证。

2.科目和内容。笔试不设开考比例。笔试考试科目为一门,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侧重测查考生政治理论水平、综合文稿写作能力。

3.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四)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从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各职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进入面试。职位选调计划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达不到1:3的,该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超过合格线(含60分)的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如某岗位无竞争,则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及以上,或所在面试考场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确定为考察对象。

(六)考察

根据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从高到低排序,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进行排名。对考察人选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素质、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聘职位的适合程度、编制性质、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形进行全面考察,考察时还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因考察不合格或其他情形出现空缺的,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进入公示、试用阶段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

按照1:1比例确定拟选调人选,拟选调人员名单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八)试用

公示期满,选调单位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拟选调人员进行3个月等额试用。试用期内,不转移人事关系和工资关系。

(九)办理手续

试用期满,选调单位根据岗位类型报送备案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转任(调动)后工作一年方可参加中央、省、市遴选。对试用不合格或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进入考察环节后,因个人原因放弃的,取消该考生三年内评优评先和晋升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袁州区各类选调考试。

选调在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原已获聘专业技术资格的,在新单位按有关规定重新聘任;对未获得专业技术资格的,需取得资格后按有关规定聘任。

职位咨询电话:具体见附件1(直接联系选调单位)

政策咨询电话:0795-3227990(区委组织部)、0795-3588535(区人社局)

附件1.2026年袁州区区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附件2.2026年袁州区区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3.专业目录

附件4.诚信报考承诺书

2026年袁州区区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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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宜春市袁州区委组织部

宜春市袁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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