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粮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粮集团)是江西省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农发集团)二级企业,2005年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由原江西省粮油总公司改制重组的国有独资大型粮油企业集团公司,是以粮油购销、储藏、加工、销售为主体的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因工作需要,我公司所属品牌营销事业部拟公开招聘以下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江粮集团品牌营销事业部副总经理(管理岗),1名。
二、岗位工作职责
1.协助品牌营销事业部总经理开展日常营销管理工作,参与制定集团品牌发展战略与市场营销整体规划,明确阶段性营销工作目标与推进方案并落地执行;
2.统筹推进集团粮油产品的品牌建设与推广工作,牵头组织市场调研,分析行业竞争态势与消费者需求变化,优化品牌传播策略,提升集团品牌知名度与市场影响力;
3.拓展线上线下销售渠道,牵头对接各类平台、经销商与合作方,搭建并完善多元化渠道销售网络,推动渠道网络优化布局,完成既定的市场拓展与销售目标;
4.协助做好事业部内部团队管理工作,参与营销人员的培养、考核与日常管理,提升团队整体营销专业能力。
三、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遵循国有企业任职回避相关规定。
(二)报考资格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大学本科专业:工商管理类(1202)、电子商务(1208)、设计学类(1305);
研究生专业:工商管理学(120200)、电子商务(1201Z1)、设计学(137000);
2.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81年9月1日后出生);
3.具有5年及以上市场营销、品牌建设、产品开发等相关工作经验;
4.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国有企事业应聘人员,须担任同层级副职岗位1年以上,未满1年的一般应当在同层级副职岗位和下一层级正职岗位工作累计满5年以上;
(2)具有非国有企业任职经历的,应在注册资本2亿元,主营业务收入20亿元以上的企业总部部门副职岗位(或相当层级岗位)工作1年以上。
本次招聘明确的年龄、学历、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1日。
(三)不得应聘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或因违纪违法被机关、企事业单位解除聘任(用)合同的;
3.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审计)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处于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限的;
4.在各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招录过程中存在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与应聘单位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合同约定的竞业禁止、同业保密情形的,或不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6.属于省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亲属、身边工作人员等情形必须回避的,或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情形的。
四、工作地点
江西省南昌市。
五、薪酬福利待遇
具体按江粮集团事业部领导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六、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组织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公示、聘任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3日起至2026年10月22日17:00。
2.报名方式:登录江西中智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https://www.ciicjx.cn/)官方网站,进入“招贤纳才——招聘中心”板块查看招聘公告,点击公告中“江粮集团2026年品牌营销事业部副总经理社会招聘公告”栏目,通过“网上报名”进行报名。
报名上传材料包括《江粮集团品牌营销事业部社会招聘报名表》(附件1)、《江粮集团品牌营销事业部应聘人员近亲属排查表》(附件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职称或者职业资格证书、工作履历证明、奖励荣誉材料等相关扫描件资料。
(二)资格审查
根据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领导人员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回避等有关规定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工作各阶段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笔试
笔试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命题,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必须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
(五)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5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如末位同分一并入围),若参加笔试人员超过3人且不超过5人则全部进入面试。面试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命题,主要考察专业知识与能力、沟通表达能力、理解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顺序抽签决定。
(六)体检、组织考察
笔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本次招聘考试环节均不设置最低分数线,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排名,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确定拟考察人选。其中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合格的,进入组织考察。
(七)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以及体检、组织考察情况,由集团党委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招聘过程中,考试综合成绩第一的人员因个人主观或其他客观原因导致不宜录用的,不进行顺延递补拟聘人选。
(八)公示
对拟聘人员在江粮集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不含公示当天)。公示期间,如有举报反映,经查实确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聘任资格。
七、联系方式
报名系统操作相关问题:请咨询刘老师19914427727。
公告内容相关问题:请咨询刘女士0791-86263986,(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江粮集团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附件:1.附件:江粮集团品牌营销事业部社会招聘报名表.docx
2.附件:江粮集团品牌营销事业部应聘人员近亲属排查表.docx
江粮集团党群工作部
202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