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学院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继续教育市场专员,本着公平、公开、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及职责
(一)岗位名称:市场专员
(二)招聘人数:1名
(三)岗位职责:
1.负责继续教育项目的市场拓展、项目研发、委托单位客户关系维护等;
2.协调团队相关工作,规范招生行为,对接服务校区合作单位,维护外部合作资源等;
二、应聘要求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勤奋踏实,工作细致,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二)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擅长统筹协调、语言表达和书面写作,能与学生、授课教师等相关人员有效沟通;熟练操作常用办公软件。
(三)年龄不超过40周岁,中共党员,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有学生干部及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填写《继续教育学院非事业编制聘用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及获奖证书等)电子扫描件。
2.将报名表及证明材料汇总成电子文件夹,发送至邮箱:13687586@qq.com(邮件以“姓名+学历+毕业学校”命名)。
3.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5日24时。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学院组织面试。
(三)面试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录取公示
面试合格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四、聘用待遇
(一)本次招聘录用人员用工形式属于学校非事业编制聘用人员。
(二)聘期为1年(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内若出现业务水平或工作能力达不到岗位职责要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等情况,学院将解除劳动合同。聘期结束后,经考核为合格等次以上者,按学校相关要求实行聘用合同一年一签。
(三)薪酬待遇按学校非事业编制人员相关规定执行,具体薪资面议,学院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一)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材料,若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上岗后如发现已录用人员有个人档案材料、报名材料不实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等情况之一的,学院有权取消录用资格并解除劳动合同。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91-88506664 18607915379
联系人:李老师
江西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