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2026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公开招聘公告

抚州市2026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公开招聘28人,面向2024至2026届医学专业普通高校毕业生,采取笔试加面试形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10日9:00至10月15日17:00。

按照《关于做好2026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工作的通知》(赣卫基层字〔2026〕14号)有关要求,现将抚州市2026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本次抚州市2026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公开招聘28人,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抚州市2026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通过国家统一招生,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人事关系(个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转入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的2026届医学专业普通高校毕业生。

2.未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以及三支一扶、特岗教师等工作岗位的2024届、2025届医学专业普通高校毕业生;

3.符合其他有关政策规定的医学专业人员可按2026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包括:

(1)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一年内的;

(2)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以及三支一扶、特岗教师等工作岗位的;

(3)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函授、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夜大、开放大学、成人教育等)毕业生的考生身份均为非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基本政治权利,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有意愿长期从事我市乡村医生工作;

2.学历及专业:具备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等专业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专升本毕业生以本科学历报考的,专科、本科所学专业应一致);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要求的其他必须条件。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招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6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6届毕业生不能用已经取得的学历报考,如在读硕士研究生不得以其已经取得的本科及以下学历报考);

(8)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9)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所有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的形式,所有招聘程序均由抚州市大学生乡村医生公开招聘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市专班”)组织实施。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注册报名。考生可于2026年10月10日9:00-10月15日17:00,通过抚州人事考试网(http://0794.jxpta.com)相关报名专题进行报名。考生进入考生注册页面,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新注册考生上传本人近期(6个月以内)电子照片(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白底彩色)进行网上注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招聘单位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

2.网上缴费。报名信息提交成功的考生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缴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字〔2017〕340号文件规定为每人每科50元,缴费时间截止到10月16日17:00。考生完成缴费视为报名成功,未按要求进行缴费视为放弃报考。缴费成功之后不得退费,报考岗位不能更改或取消。

3.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可在打印准考证时间:10月21日9:00-10月23日17:00期间登录抚州人事考试网相关报名专题打印准考证。准考证将作为参加笔试、面试及体检的必要凭证,请考生妥善保管。

(二)笔试

1.时间和地点。2026年10月24日,考点统一在抚州市设置(详见《笔试准考证》)。

2.考试内容。笔试考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基层卫生政策、相关法律法规、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公共卫生等方面知识。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限120分钟。

3.公布成绩。考生可在抚州人事考试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请关注后续公告。

4.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市专班将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凡考生笔试有效成绩低于所报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本次招聘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进入面试)。不足1:3比例的,所有笔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请关注后续公告。

(三)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考生在参加面试前须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报考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请各位考生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因提供不准确信息导致无法联系而影响面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资格审查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资格审查单位应当取消其面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考生弄虚作假或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对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面试人员空缺,从本岗位未进入面试且排名在应进入面试人数两倍之内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末位同分者一并递补),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面试。无人可递补时,将组织资格审查合格的现有进入面试人员开展面试。面试当天放弃的不予递补。

(四)面试

按照《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组织进入面试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顺序由抽签确定,全过程录像,成绩现场公布,并经考生签字确认。所有岗位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该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面试将划定成绩合格线,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合格线,方能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五)总成绩确定

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办法计算最终总成绩。以上各项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笔试成绩也相同时,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排名先后。面试缺考者,不计算总成绩。

(六)体检

体检项目及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对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招聘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同一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递补一次。递补人员应按照规定进行体检、考察及公示。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

(八)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对反映存在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备案;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备案,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备案。

因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空岗不予递补。

四、聘用

拟聘人员按程序报批或备案后由乡镇卫生院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乡镇卫生院事业编制管理,明确具体岗位,切实履行乡村一体化管理主体责任。纳入事业编制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应当明确在村卫生室工作的最低年限为6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并在入职后3年内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如未满最低服务期限,或未能按期取得相应资格,则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人员办理下编手续,收回事业编制。

五、纪律监督和责任追究

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查明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考生报名、资格审查等有关事项咨询请拨打咨询电话。

(三)除招聘公告、拟聘用人员公示在抚州市人社局、抚州市卫健委官网联合发布外,本次考试其他相关公告均在抚州市卫健委官网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七、咨询和监督电话

(一)咨询电话

抚州市卫健委:0794-8235517

临川区卫健委:0794-8427225

东乡区卫健委:0794-4232329

南城县卫健委:0794-7233711

黎川县卫健委:0794-7522332

南丰县卫健委:0794-3201356

崇仁县卫健委:0794-6323233

乐安县卫健委:0794-6576131

宜黄县卫健委:0794-7600170

金溪县卫健委:0794-5395186

资溪县卫健委:0794-5798835

广昌县卫健委:0794-3617096

东临新区公共服务局:0794-7878897

抚州市人社局:0794-8222130

(二)监督电话

市卫健委机关党委:0794-8210287、市人社机关党委:0794-8222337

(三)报名故障、缴费等问题咨询电话

市人事考试中心:0794-8222363

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抚州市大学生乡村医生公开招聘工作专班负责解释。

附件:附件:抚州市2026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公开招聘岗位表.xls

抚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中共抚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抚州市教育体育局抚州市财政局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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