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抚州市卫生健康系统2026年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公告》相关规定,因入闱考生在体检、考察环节自愿放弃资格造成的部分岗位缺额,经研究,决定按程序进行递补。现将递补入闱体检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闱体检人员名单
名单见附件1。
二、体检有关事项
1.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体检集合时间:2026年10月11日(星期天)上午7:30前,逾时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3.体检集合地点:抚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抚州市临川区临川大道770号)。
4.体检须提供的材料:有效身份证件(含社保卡)、1张1寸近照、体检费(带好不少于300元现金,当天交体检医院)。
5.注意事项:(1)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2)体检当天早晨不能进食进水,也不要进行紧张、剧烈运动。按照体检规定时间之前到达指定集合地点,逾时视为自动放弃。(3)女性受检者已怀孕、可能已受孕或正处在生理期内的,应主动告知工作人员和医护人员,并在《体检表》备注栏注明“孕期”或“生理期”。(4)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聘用。(5)体检对象应遵守体检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携带通讯工具,严禁与外界有任何联系,严禁家属等无关人员随同。(6)对弄虚作假、隐瞒实情,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7)建议着装宽松方便,女生不穿连体裤,尽量少戴或者不戴饰品,尤其是金属类饰品。(8)请保持电话联系畅通。
三、考察有关事项
1.招聘岗位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及个人档案等方面情况,考察时还将对入闱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考察原则上在10月中旬完成。
2.考察所需材料:招聘单位需调阅考察对象的档案,请考生积极配合,确保个人档案在考察期间能顺利调阅。考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1)考察对象无违法乱纪,参与邪教等违反党的路线方针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派出所部门出具);(2)有工作单位的考察对象应出具工作单位的现实表现材料,有无违纪情况。以上材料如需开具调档函、介绍信的,请和考察单位联系开具。
3.考察事宜考生可与考察单位电话联系,具体联系方式见附件2。
咨询电话:抚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科0794-8215071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流动管理科0794-8222293
监督电话:抚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0794-8210287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0794-8222337
以上电话请在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拨打。
1.(访问官网获取详情)附件:抚州市卫生健康系统2026年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递补入闱体检人员名单.xlsx(访问官网获取详情)
2.(访问官网获取详情)附件:抚州市卫生健康系统2026年公开招聘高素质人才考察联系方式.xls(访问官网获取详情)
抚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