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扬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苏北人民医院北区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公告

扬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涵盖医疗、康复、养老、急救等领域,报名时间为2026年5月6日8:00至5月9日16:00,通过网络方式报名,招聘流程包括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及综合能力考核。

扬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是集医疗、康复、养老、急救于一体的三级康复医院。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行为;

(四)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为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7年5月6日至2008年5月9日期间出生);

(五)符合《2026年5月扬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苏北人民医院北区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见附件1)中各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六)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七)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6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综合能力考核、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通过网络报名,在报名时间内,应聘人员添加招聘QQ号1828711645、填写验证信息(备注报考专业及姓名)后提交;验证通过后发送报名表(见附件2)完成报名。如提交申请1个工作日后未收到验证反馈,请及时与我院组织人事科联系。

2、报名时间:2026年5月6日8:00—2026年5月9日16:00

(二)资格初审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年龄、学历、专业等报名信息,所填信息须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证书等保持一致。

2、工作人员根据应聘人员报名表所填信息进行审核,并在应聘人员报名后的2个工作日内通知应聘人员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3、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规定的程序、办法,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此后仍无法开考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有关情况及时在网站公布。

4、学历要求为“研究生”的岗位,最终报名成功人数为各自招聘计划3倍及以下的,考试直接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

(三)笔试

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笔试科目在招聘岗位简介表中予以公布。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笔试时间另行通知,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未按时到达指定考场视为放弃。笔试结束后,确定各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成绩当日公布。

(四)面试人选确定和报考资格复审

1、面试人选确定

对笔试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考试直接采用面试方式进行的岗位,最终报名成功人员即为参加面试的人选。

2、报考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的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资格复审所需材料:(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2)毕业证书(应届生另提供就业协议书或推荐表);(3)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如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劳动合同等。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以及其他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方式的畅通,联系不上者视为自动放弃复审资格。

(五)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录用。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未按时到达指定考场视为放弃。

(六)综合能力考核

(1)临床岗位

根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通知考生进行不超过3个工作日的综合能力考核(如果出现并列分,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排序后仍有并列分时,则加试相应专业面试)。综合能力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录用,可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酌情考虑递补人员参加综合能力考核。

(2)护理岗位

参加护理岗位面试的人员均需参加护理综合能力考核。主要考核护理临床技能操作水平等内容。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得录用。考核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和综合能力考核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如果出现并列分,综合能力考核成绩高者优先。排序后仍有并列分时,则加试相应专业面试)。

(七)体检

考核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医院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因体检不合格出现计划缺额时,根据医院实际情况,或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酌情递补。

(八)公示

在扬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网站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九)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权限、程序备案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拟聘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等)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等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招聘结果备案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因资格审查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取消考生相应资格时,及时告知考生取消资格决定的内容及依据等。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及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乃至聘用资格等。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三、聘后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拟聘用人员与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录用人员实行备案制管理,在岗位聘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进修培训等方面与事业编制人员同等对待,薪酬待遇同岗同酬。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招聘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工作纪律。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院监督举报电话:0514-87617464;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举报电话:0514-87959810。

五、本公告中“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项,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公告由扬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4-89710158

扬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6年4月28日

附件1 备案制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xls

附件2 报名表.doc

附件3 2026年5月市二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报考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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