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人才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扬州人才集团下属拓普公司招聘政企事业部市场专员1名,负责市场拓展与客户服务工作。要求年龄35周岁以下,品行端正,具备岗位所需专业能力与经验。报名时间为2026年4月9日至15日,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后续将通过笔试、面试等程序择优录用。

扬州人才集团有限公司是经扬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国有综合性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于2024年4月正式组建成立。集团注册资本1亿元,下辖5家全资控股公司,1家参股公司,集团紧紧围绕扬州市委、市政府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部署,坚决扛起扬州打造人才创新高地的重要使命,秉承以人为本、创新驱动、全球视野、国企担当的发展理念,定位为扬州人才工作“总服务商”。扬州拓普人才开发有限公司是扬州人才集团一级子公司、扬州首家全国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公司经营范围涉及劳务派遣、人才招聘、服务外包、人事代理、人才测评、人才培训、管理咨询、档案整理及信息化等。

结合集团下属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特制订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扬州拓普人才开发有限公司政企事业部市场专员1名。

二、招聘岗位要求及岗位条件

(一)岗位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法律,品行端正,无不良从业记录及违法违纪行为。

2.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4月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技术能力、从业经验及学历学位等要求。

4.符合回避规定:与人才集团及下属企业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等关系的,不得应聘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及其他需回避岗位。

5.符合国家、省、市及企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6.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党籍/公职/学籍的人员。

(4)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条件

符合《扬州人才集团下属企业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中岗位所规定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适岗能力评价、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本次招聘的报名工作通过网络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2053按照指引注册和报名,并在报名时上传岗位所需材料(详见附件2),不按要求操作视为无效报名。

报名时间:

2026年4月9日9:00—4月15日16:00,逾期不予补报。

资格初审时间:

2026年4月9日9:00—4月15日17:00。

补充材料时间:

2026年4月9日9:00—4月16日10:00。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审核异议的处理时间:

2026年4月9日9:00—4月16日12: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48小时后,即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即为报名成功。如对资格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提出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4-87160250。

2.资格审查

报名期间,依据网上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48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须报考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应注明缺失或须补充的内容。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按公告要求以及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在招聘全过程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

(2)凡弄虚作假或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在任一环节,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在招聘全过程,如因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网上打印准考证

请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密切关注网上公告及短信通知,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准考证打印网址: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2053,报考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在工作日(9:00-11:30,13:30-17:00)咨询技术电话0514-87160250联系。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未按准考证指定考试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本次笔试满分100分,设有60分合格线,未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并且未授权任何机构开展考前辅导。

(四)适岗能力评价

笔试合格人数超过30人的,取笔试成绩前30名考生开展适岗能力评价;笔试合格人数少于或等于30人的,对所有合格考生开展适岗能力评价。

(五)面试人选确定和资格复审

1.面试人选确定

根据笔试和适岗能力评价总得分,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满1:5的以实际人数为准(含同分并列者)。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发放《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时,报名者应提供招聘公告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

应聘人员对本人资格复审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在接到复审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进行陈述、申辩。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方式的畅通,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面试

面试形式为半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专业素养与拟聘岗位的匹配性,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七)总成绩计算方式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30%、适岗能力评价占3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面试成绩、适岗能力评价成绩和笔试成绩,以确定最终的录取人选。

(八)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该成绩仍然相同,由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

(九)考察与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根据招聘单位研究确定后按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结束后,将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人才集团及下属企业指定平台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十)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或不服从组织安排、违反管理规定的,解除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关系后,可由招聘单位确定是否对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由本人负责处理。

四、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将严格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程序标准,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五、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公告由扬州人才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1:扬州人才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docx

附件2:扬州人才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公开招聘报名材料清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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