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东街道2026年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海陵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招聘岗位为海陵区城东街道城乡社会管理类岗位2人(劳动就业1人、公共环境卫生1人)。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吃苦耐劳;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男女不限,年龄在18周岁至40周岁。
(三)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熟练掌握计算机的操作技能,有一定沟通表达能力。
(五)泰州市户籍且被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名: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
三、工作内容及地点
(一)工作内容
劳动就业岗从事村(社区)就业社保相关工作、公共环境卫生岗位从事街道生态环境相关工作
(二)工作地点
城东街道及所辖村社区
四、工作要求
能够服从工作安排,按要求完成劳动任务,遵守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
五、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
公益性岗位的安置对象为根据苏人社规〔2020〕2号、苏人社函〔2023〕58号文件精神规定的可以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的10类人员。主要包括:
1.低收入人口;
2.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的人员;
3.特困职工家庭成员;
4.残疾人员;
5.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成员;
6.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人员;
7.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
8.优抚对象家庭成员;
9.军队退役人员;
10.设区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六、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核、面谈、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实施。具体如下: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报名工作采用现场报名。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除提供考生的报名材料和委托函外,还需提供代报名者本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报名时间:2026年6月4日至6月26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城东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海陵区城东派出所南门西侧)。
3、提交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二寸彩色照片1张;《城东街道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在招聘全过程中,报名人员如因所填写信息内容和提供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4.资格审核: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审核的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二)面谈
时间、地点、形式另行通知,逾期未参加者则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
面谈合格人数若不足招聘人数,按实际情况确定体检人员;若超过招聘人数,则按面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个人承担。
(四)考察、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合格人员将会在“微海陵”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予以聘用。
(五)岗位期限和待遇
岗位聘用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则取消录用。薪酬待遇按我区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并按照公益性岗位相关政策,缴纳社会保险,期满后自行退出岗位,不参照享受用人单位其他福利待遇。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本公告由海陵区城东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招聘报名咨询:0523-86058324;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由海陵区各人社基层服务平台办理;政策咨询:0523-86336941(海陵区就业管理处)。
监督电话:86611110(城东街道纪工委)
附件: 《城东街道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