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要求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军队条令条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无影响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疾病。
4.普通话标准、口齿清晰,熟练应用office、Photoshop等办公软件。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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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简介 |
人数 |
专业 |
学历 |
其他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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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工作科工作人员,主要协助做好新闻宣传报道、音视频制作及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
1 |
中文文秘类、公共管理类、艺术类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限太仓市户籍,38周岁以下(1988年4月16日后出生) |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4月16日—2026年4月24日17:00,逾期不予补报。
2.网上报名:报名者将附件附件:《报名登记表》及相关证件资料扫描件或清晰照片发送至邮箱:tcrcwin1@tczcjy.com(邮件名及提交的资料请打包并注明:“人武部-姓名”)。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需上传材料包括: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如有本人作品,也可一并报送。
(2)应聘人员应如实并严格按照要求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因本人填写信息错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存在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3)报名后请应聘人员确保通讯畅通,每个环节具体事项将以短信形式提前告知。未通过资格预审的应聘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二)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按不低于1:3比例开考。不满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岗位招聘人数直到取消该岗位。
(三)资格初审
按照报考条件,对应聘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应聘者需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申报,凡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四、考试及资格复审
1.考核方式: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人数超过5人的,则进行笔试;不超过5人的,直接进入面试。
2.笔试:如有笔试环节,根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从高到低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合格人数不足5:1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不计入下一轮成绩,只作为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的依据。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在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名者应提供报名要求所需的证件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职位的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4.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现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体能测试:主要考核人员体能,包括1000米跑、立定跳远、跳绳,三项各100分,按三项平均成绩计总。
6.计分方式:如进行笔试,则按照笔试成绩计30%+面试成绩计50%+体测成绩计20%共计总成绩;如未进行笔试,则按照面试成绩计70%+体测成绩计30%共计总成绩。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如总成绩相同,则按照退役军人优先次序排列名次。若无退役军人,如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测成绩均相同的,则另行安排加试。
五、体检、政审
1.根据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相应标准进行。
2.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凡有违法犯罪记录或个人征信不良的,政审不予通过。
3.考生因政审、体检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依次递补。
六、公示、录用及待遇
1.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录用手续。
2.被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或不胜任工作者,取消录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出现缺额时,可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报名者中,按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被录用的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解决。
3.被录用的人员,如未能在录取通知规定的日期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4.如出现公示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录用的,可在应聘同一职位的报名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工资待遇参照太仓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工资待遇执行。
七、其他
本招聘简章最终由太仓市人民武装部负责解释。
用人单位咨询电话:0512-84661820。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512-53123587(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3:30-17:00)。
太仓市人民武装部
2026年4月16日
附件:附件:《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