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大学文学院关于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的公告

扬州大学文学院招聘劳务派遣综合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负责继续教育管理等工作,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40周岁以下,报名截止至2026年6月5日,需提交纸质材料至瘦西湖校区办公室。

扬州大学文学院办学历史悠久,学科底蕴深厚,现有专任教师102人。中国语言文学学科拥有全国首批博士点,现为江苏高校优势学科、扬州大学现代人文社会科学学科集群牵头学科。学院设有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博士后流动站,以及国家民委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基地、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等高层次学科平台。学院建有“中国文化研究所”等校级一般研究机构十个。根据学院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部门及招聘人数

学院综合办公室,1人。

二岗位职责

继续教育管理工作,其他相关工作。

三应聘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责任心强;

(二)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6年5月22日(含)以后出生;

(四)身心健康,能熟练使用WORD、EXCEL、PPT等办公软件进行文字和数据处理,具备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

四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按照线下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应聘人员如实填写《扬州大学文学院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应聘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体现工作能力的代表作1项,纸质版材料提交至瘦西湖校区40号楼212办公室,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6月5日。

(二)资格审查

1.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人员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

3.应聘人员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联系,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核

由学院组成综合考核小组进行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考核情况,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有半年内的三级甲等以上医院或毕业院校的半年内的体检证明,同样有效。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与扬州润扬劳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用工合同。

五工资待遇

月基本工资按扬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五险一金按国家规定办理。考核及福利等参照《扬州大学劳务派遣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沈老师 姚老师

电话:0514-87975502

邮箱:21579538@qq.com

地址:扬州市四望亭路180号,扬州大学瘦西湖校区40号楼212办公室

附件:扬州大学文学院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应聘申请表  (扫码查看)

扬州大学文学院关于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的公告

附件:扬州大学文学院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应聘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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