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区侨联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公告

大丰区归侨侨眷联合会招聘1名工勤人员(协助日常工作,需掌握计算机操作),面向就业困难人员,现场报名时间为2026年5月8日至5月24日(工作日)。

因工作需要,大丰区归侨侨眷联合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招聘岗位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1.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2. 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的;

3. 残疾的;

4. 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的;

5. 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

6. 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

7. 优抚对象家庭的;

8. 军队退役的。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要求 工作内容 备注
工勤人员 1名 掌握日常计算机操作技能。 协助做好日常工作。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无纳税记录证明、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公益性岗位报名表。

报名地点:大丰区归侨侨眷联合会(丰华商务大厦15楼1521)

联系人:魏女士

联系电话:0515-83818549

报名时间:2026年5月8日—2026年5月24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资格初审

由区侨联办公室、区人社局、区纪委监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

(三)面试

区侨联将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和工作需要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成绩相同,组织加试)。体检费用自理。

(五)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大丰就业创业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公示结束后,不再进行递补。

四、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缴纳五险一金(其中个人缴纳部分由本人承担),并给予适当的岗位补贴。用人单位与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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