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政协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公告

南通市政协办公室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报名时间为2026年6月12日至6月16日17:00,采用线上报名方式,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官网公告,需参加后续资格审核及考试。

因工作需要,南通市政协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要求

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要求.png

二、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

(三)专业要求参照《江苏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生;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公告在南通市政协网站(http://zx.nantong.gov.cn/index.html)进行发布,公告后将通过报名、资格审核、适岗评价、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与录用步骤完成。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报名、照片上传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https://ntjob.nantong.cn/exam

2.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6月12日至6月16日17:00止。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彩色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300KB以下。

报名咨询电话:0513-85216256。(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未按时在线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线上报名不审核;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后不得更换岗位;

(3)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并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核

1.线上报名提交后,须参加现场资格审核。未按规定时间至现场提交资格审核材料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

2.资格审核时间:2026年6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资格审核地点:南通市恒隆国际B座21楼2101室。(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18号)

4.资格审核材料:

(1)《南通市政协办公室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线上报名提交后,从报名系统中打印);

(2)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表》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报名人员自行从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反映本人工作经历的,须提供社保缴纳等证明;

(5)本人获得的从业资格证书、相关职称、荣誉表彰、普通话等级等证明资料。

5.资格审核由应聘人员本人到现场报名(不可委托他人参加)。

6.资格审核材料原件仅供审核,复印件不退。

7.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需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通畅,如因所登记的通讯号码无法及时联系,视为自动放弃。

8.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即视为报名成功。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到1:3方可开考。

(三)招聘办法

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市政协机关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逾期未参加考试的,均作为放弃考试处理。

1.适岗评价。主要从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奖惩情况、工作业绩等方面及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考察其岗位相适度。适岗评价满分为100分。相关材料在资格审核时统一接收,逾期不接受补交。

2.笔试。根据适岗评价成绩,按不超过实际招聘岗位人员计划数的15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笔试人员(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不足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人员。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

3.面试。根据适岗评价成绩×30%+笔试成绩×30%得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行面试人员(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不足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

4.总成绩。按适岗评价成绩×3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合计总成绩,所有成绩的计分采取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数。

(四)体检、考察、公示、录用与递补

1.体检。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总成绩相同,取面试得分高者)。体检前,应聘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体检标准和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

3.公示。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名单在南通市政协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4.录用。对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一个月内与用人单位确定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员工劳动合同,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未办理录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5.递补。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如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

(1)拟录人员自动放弃录用的;

(2)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3)拟录人员公示结果影响录用的;

(4)其他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四、相关待遇

应聘录用人员年度薪酬待遇按市有关部门核定的当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标准执行。

五、组织和监督

招聘工作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南通市政协办公室组织,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南通市政协机关纪委全程监督。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问题的,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相关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监督电话:0513-85216232。

本公告由南通市政协办公室负责解释。

南通市政协办公室

2026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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