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分析化学全国重点实验室依托南京大学,于2025年1月通过优化重组获批为全国重点实验室。生命分析化学这一交叉学科领域的研究由南京大学在世纪之交率先倡导开展。实验室前身生命分析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2011年获批筹建,2013年通过科技部验收,形成生物分子界面行为、生物分子识别、微纳尺度生物分析、疾病标志物甄定检测及仪器装置等特色鲜明的研究方向。
生命分析化学全国重点实验室紧密围绕不断提升人民生命健康水平的重大战略需求,面向生命科学和人类健康研究及临床医学的测试需求,以化学生物学技术探测生命体系中重要功能分子的时空信息及其相互作用为基础,在微纳尺度以单分子、单细胞和单颗粒分析技术为载体,发展超高灵敏度、高选择性的原位动态示踪新原理、新方法和新范式。
因工作需要,根据《全国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生命分析化学全国重点实验室主任一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岗位职责
负责生命分析化学全国重点实验室建设发展、组织开展重大科研任务攻关,在科研任务组织实施、技术路线选择、经费和条件配置、工作人员聘任等方面有自主权。
1.全面主持实验室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组织重大科研任务攻关,促进重大成果产出,推动实验室体系建设与科研创新能力持续提升。
2.紧扣实验室定位与总体发展目标,组织制定中长期科技发展、人才队伍建设及平台建设规划,并统筹推进实施。
3.致力推动原始创新,深化高水平国际交流与合作,提升实验室在国内外学术界的地位和影响力。
二、应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科技方针。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恪守学术道德,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在分析化学领域取得同行认可的学术成果,享有卓越的学术声誉和广泛的学术影响力。
3.深刻理解全国重点实验室作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定位,具有前瞻性思考和战略性谋划,勇于创新,敢于开拓。
4.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及卓越的组织协调能力,拥有宽广的国际视野,对相关领域创新技术及产业发展趋势具有深刻洞察,能够有效组织承担国家重大科研任务。
5.身心健康,精力充沛,能够全职全时在重点实验室工作,年龄不超过55周岁。
三、招聘程序
1.南京大学根据《南京大学全国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及《南京大学科技创新平台主任评聘细则》有关规定,组织成立招聘委员会,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2.应聘者即日起可将个人学习和工作简历、主要研究成果简述(500字以内)、对实验室建设和发展目标的构想及举措等发送至招聘委员会联系人。
3.提交个人简历截止日期:2026年4月30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韦老师;
联系电话:025-89684532;
邮箱地址:tina@nju.edu.cn。
生命分析化学全国重点实验室主任招聘委员会
202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