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关于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建湖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编外食品检验检测工作人员,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18至40周岁,专业不限。报名时间为2026年4月15日至21日,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招聘将通过笔试和面试择优录用,合格者经试用期后签订聘用合同。

根据工作需要,建湖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本次招聘编外工作人员8名,从事食品检验检测工作。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吃苦耐劳的精神,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报考岗位人员年龄要求:18周岁至40周岁(1986年4月1日至2008年4月30日期间出生);

7. 2026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经受过开除公职处分的;

(4)受过警告及以上处分处于影响期的;

(5)其他政策规定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三、报名

1.报名时间、方式、地点

报名时间:2026年4月15日- 4月21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地点:建湖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三楼办公室(建湖县高新产业园区金钻大厦);

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蓝底免冠二寸彩照2张。

2.准考证领取

报名成功人员于2026年4月22日上午携带个人身份证到建湖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三楼办公室(建湖县高新产业园区金钻大厦)领取笔试准考证。

联系人:杨  帆    联系电话:0515-6990 3085 。

3.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建湖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张近期蓝底免冠2寸照片。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其他要求。所招聘岗位设1:3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1:3的,相应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四、招聘办法

(一)笔试

1.内容。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食品安全法》及检验检测相关的专业知识。笔试试卷总分为100分,合格线设60分。

2.时间地点。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携带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可在笔试结束二个工作日后通过电话查询(查询电话:0515-6990 3085)。

(二)面试

本次招聘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者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拟聘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2的按照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采取百分制,总分按100分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五、聘用

经考试、考察、公示无异议后,研究上报主管部门审核批准,试用期三个月,试用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待遇

按照建人社〔2017〕71号文件执行。

咨询电话:0515-6990 3085

监督电话:0515-6878 2018

七、招聘工作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面试工作接受局办公室和组织人事科全程监督。

八、本公告由建湖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负责解释。

建湖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2026年 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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