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都区浦头镇2026年临时性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浦头镇招聘5名临时性公益性岗位人员,协助秸秆禁烧及防汛工作,要求江都区户籍、男50-60岁或女40-55岁就业困难人员,报名时间为2026年5月26日至6月8日,地点在浦头镇为民服务中心1号窗口。

为做好秸秆禁烧及防汛工作,浦头镇现面向就业困难人员,招募临时性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5名,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须符合以下要求:

1、江都区户籍,男年龄在50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女年龄在40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

2、身体健康,责任心强。

3、纪律意识强,不擅自行动,服从统一指挥、调度和管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政府公职人员(包含合同工及村、社区工作人员、队长、组长)及相关家属(包含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岳父、岳母、女婿、儿媳)。

2、已申请过公益性岗位人员。

3、无法进行就业困难认定人员。

二、报名办法

1、报名地点:浦头镇苏购超市对面为民服务中心1号窗口。

2、报名时间:自2026年5月26日-2026年6月8日。

3、所需证件: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证件照1张、《浦头镇临时性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一张(附件1)。

4、咨询电话:0514-86422861

三、聘用及相关待遇

1、根据报名者自身情况,经就业困难人员审核、认定合格后择优录用。

2、工作地点及内容

根据浦头镇秸秆禁烧及防汛工作需要到相关村、社区,配合开展秸秆禁烧及防汛工作。

3、工资待遇

被录用人员与相关村、社区签订临时用工协议,采取非全日制用工(小时工),工资不低于江都区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工作期间办理意外险。

4、协议用工时间:1-6个月,具体由村、社区与录用人员另行商订,按照公益性岗位相关政策,期满后自动退出岗位,不参照享受用人单位其他福利待遇,不予缴纳社会保险。

扬州市江都区浦头镇人民政府

2026年5月25日

公示时间:2026年5月26日至2026年6月8日

浦头镇临时性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

所属村(社区): 年 月 日

姓名

身份证号

性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户籍

民族

学历

毕业院校

就业困难人员类型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紧急联系人电话

简历

家庭成员

姓名

关系

所在单位及职务

信息确认

本人对以上所填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所填写内容不准确、不真实、不全面而影响聘用的,愿责任自负。

签名: 年 月 日

承诺

本人承诺无任何亲属在政府或村、社区工作。

签字: 年 月 日

村、社区报名审核意见

村(社区)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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