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基层组织建设,优化系级领导班子结构,提升化工系教学科研和管理服务水平,推动学院事业高质量发展,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面向全院公开选聘化工系主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设置
化工系主任1名;聘期三年。
二、岗位职责
在学院党政领导下,全面负责化工系的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和行政管理等日常工作。
三、任职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与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2.热爱高等教育事业,责任心强,务实担当,大局意识强。
3.遵纪守法,作风民主,廉洁自律,乐于奉献。
4.专业背景和工作能力适配岗位,原则应具有正高级职称。
5.身心健康,能够胜任系主任岗位各项工作任务,具备持续开展教学、管理、团队建设的身体和心理素质。
6.无学术不端、师德师风问题。近3年师德师风、年度考核均合格及以上。
四、选聘程序
1.自荐及推荐。符合聘任资格的教职工可自荐报名;各系、科研团队可民主推荐或个人实名推荐等。所有自荐及推荐人员均须提交《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内设机构负责人选聘表》(附件)。本次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11日(周五)17:00,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将《选聘表》电子稿发至邮箱hgxy_dw@jiangnan.edu.cn,纸质版报送至学院党委办公室(化工楼A313-2)。
2.谈话调研。学院党委成立工作组,在班子成员、内设机构负责人、党支部书记、团队负责人、教师代表等群体进行谈话调研,进一步听取意见,全面了解岗位初步人选的工作实绩和政治表现。
3.审查把关。学院党委会结合岗位要求、班子结构、工作需要,对岗位人选进行全面政治把关。
4.确定人选。学院党政联席会进行综合研判,以无记名投票形式,票决产生岗位人选。
5.院内公示。拟任人选名单在学院范围内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3个工作日,主动接受全体教职工监督。
6.发文聘任。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学院进行发文,并适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宣布。
7.任职谈话。党委书记、院长或分管领导对新聘任人员进行谈话,重点提出政治要求和业务工作要求。
附件: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内设机构负责人选聘表
中共江南大学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6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