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通州区金余小学招工公告

南通市通州区金余小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食堂用工1名,要求初中及以上学历,1967年9月1日后出生,需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报名时间为2026年8月26日至28日,可线上或至学校现场报名,招录含面试、体检及1个月试用期,待遇面议。

因工作需要,南通市通州区金余小学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食堂用工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

2.具有较高的个人综合素质和良好的纪律性、团队合作以及敬业精神;

3.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4.初中学历及以上;

5.1967年9月1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或违法劣迹尚未查清的;

3.有其他不良行为,不宜从事所聘岗位工作的。

招录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录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者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2张、无犯罪记录证明等参加报名。可线上联系电话报名,也可线下到学校报名。

2.报名通过后将进行现场面试。

3.报名时间:

2026年8月26日—2026年8月28日,

上午8:30-11:30,下午1:00-4:30。

4.报名地点:南通市通州区金余小学

5.联系方式:王老师15190829350

(二)资格审查

南通市通州区金余小学招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工资待遇面议

(四)录用

1.拟录用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到和聘用手续,或不服从分配、管理的,按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处理。

2.试用期1个月。

本招录简章未尽事宜由南通市通州区金余小学招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南通市通州区金余小学

2026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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