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服务中心系盐城市国资委设立的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人数
选调岗位及人数详见《盐城市国资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选调对象
全市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及全市公务员、参公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
一经选调后即按照选调单位人员性质和岗位聘用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不再保留原身份和原聘岗位待遇。
三、选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履行拟任职位所需的政策理论、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团结同志、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2.年龄在38周岁及以下(1987年8月1日之后出生),身体健康。
3.具备《岗位表》所列条件,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31日。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以及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期未满影响期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地区的或现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选调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与方法
1.报名与资格审核
报名和资格审核工作由盐城市国资委组织。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18日—8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周六、周日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盐城市国资委人事教育科(盐城市世纪大道19号城投商务楼908室)。联系电话:0515-86661279。
(3)报名注意事项: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须提供:①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查询件;②考生编制性质证明、工作经历证明、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及单位同意参加选调证明(由主管部门出具并对真实性负责);③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彩色照片3张;④填写《盐城市国资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⑤所报选调岗位(附件1)其他条件中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从事工作岗位经历证明等);⑥每位考生限报1个岗位,报名信息一经提交确认,不得更改。
在规定时间内,如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书及报考者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4)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