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海陵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工作要求
招聘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服务人员1名。
能够服从工作安排,按要求完成劳动任务,遵守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吃苦耐劳;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海陵区户籍且被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三)有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熟悉电脑办公自动化操作。文化程度中专(高中)及以上。
(四)年龄50周岁及以下(即1976年8月17日以后出生),男女不限。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名: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核、面谈、体检、公示和聘用的程序进行。具体如下: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报名工作采用现场报名。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除提供考生的报名材料和委托函外,还需提供代报名者本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 报名时间:2026年8月17日至2026年8月31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 报名地点:海陵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四楼办公室403(森园路266号)。
3. 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二寸彩色照片1张;《泰州市海陵区残联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扫描二维码下载附件)。
在招聘全过程中,报名人员如因所填写信息内容和提供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4.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