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公布招聘会计人员笔试成绩及面试工作的通知

本公司招聘2名会计人员劳务派遣至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现公布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通知。5名考生进入复审,请于2026年8月23日14:00前携材料至南京市江宁区格致路309号敬德楼302室审核,通过者14:30抽签面试。

本公司招聘2名会计人员劳务派遣至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工作。现将笔试成绩、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成绩

财务岗位考生笔试成绩表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笔试成绩

1

万*婷

34070220**04111024

75

2

谢*莹

32012119**03160020

73

3

赵*

34132220**01240824

70

4

张*

32048120**07310820

67

5

倪*欣

34088120**10190220

61

二、资格复审

以上五名考生满足笔试合格线要求,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请于2026年8月23日14:00前到南京市江宁区格致路309号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敬德楼302教室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提供的材料:

(一)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本科、硕士阶段的学历学位原件及复印件,相应的学信网认证证书。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方可参加面试考核。

三、面试

请资格复审通过人员于2026年8月23日14:30前到敬德楼302教室进行抽签后参加面试。面试包含两个环节:一是不超过8分钟的自我介绍(主要介绍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岗位认知、履职打算),不需要准备PPT,可以带纸质的汇报文稿,纸质文稿不需要交;二是现场回答2个专业与岗位相关的问题,回答时间不超过6分钟。

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知识结构、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等,不指定大纲和教材。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四、体检

面试考核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五、聘用及其待遇

由派遣公司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半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劳务派遣合同。派遣期限为2年。

六、咨询电话

宋老师:025-86176916、86176977;郭老师:17761704385。

江苏省外事服务中心

2026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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