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邳州市教育系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原则上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紧缺、急需岗位,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的规定,结合报名实际情况,经招聘单位研究决定并经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具体岗位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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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岗位代码 |
原计划 招聘人数 |
报名成 功人数 |
原开考 比例 |
调整后 开考比例 |
核减招 聘人数 |
调整开考比例或核减后招聘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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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邳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
2603 |
1 |
0 |
1:2 |
—— |
1 |
0 |
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