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幼儿园朴席分园招聘编外聘用人员的简章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幼儿园朴席分园委托扬州市兴业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幼儿教师1名,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前教育专业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年龄不超过40周岁。报名时间:8月5日至8月12日,采取网上或现场报名方式,需通过资格审查、面试等程序。

因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幼儿园朴席分园日常工作开展需要,扬州市兴业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受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幼儿园朴席分园委托,公开招聘幼儿园编外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岗位:幼儿教师1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热爱幼教事业、遵纪守法;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综合素质高、善于合作;品貌端庄、为人师表。

(3)具有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4)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6年8月4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教育系统的人员。

二、招聘流程

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录用、试用、签订聘用合同等。

三、报名方法

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5日至8月12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周六周日休息)

2、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邮箱:3400134175@qq.com

电子档扫描件,Word版,文件名为开发区中心幼儿园朴席分园+个人姓名,并按下列顺序扫描成1个Word文件。

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书;学信网网站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等有效证件;相关工作经历及履历证明。

近期2寸免冠照片,jpeg格式,文件名为开发区中心幼儿园朴席分园+个人姓名照片。

填写附件2《报名登记表》,文件名为开发区中心幼儿园朴席分园+个人姓名

3、现场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扬州国际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一期三楼316室(邗江中路119号)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514-80979888

四、招聘工作程序和步骤

1、报名

(1)报名人员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信网网站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1张。报名现场填写《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幼儿园朴席分园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

(2)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本简章及岗位要求,弄清具体规定,遵循相关要求,准确选报岗位。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供相关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乃至聘用资格。

2、资格审查

按照公布的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考核。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可发布补充公告延长报名时间。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审查结束后电话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面试。

3、面试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计分方法: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成绩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2位小数。

(3)根据招聘岗位需要,灵活确定考核方式,一般采用试讲(60分)及问答(40分),考核是否具备相关专业及综合技能。根据考核成绩排名(考核成绩未达到60分的,不参与排名),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的,按试讲成绩排序,若还相同,则进行加试。

4、体检和考察

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对应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社会人员需在体检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体检工作由扬州市兴业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组织(费用自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操作手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录用人员不得患有血液、皮肤等传染性疾病。体检前须提供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均按该职位入围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公示

对体检合格拟聘用人员在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官方网站(http://kfq.yangzhou.gov.cn/)上进行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6、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所有录用人员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保险。工资按照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幼儿园朴席分园编制外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被聘用的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等)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等关系,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或违反试用期管理相关规定的,取消聘用,个人自主择业。

因下列情形导致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可在考核合格人员中依据考生成绩,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应聘者无法提供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的;

(3)拟聘人员放弃资格或聘用后一年之内离职的;

(4)拟聘人员提供的个人资料经核实为弄虚作假的;

(5)其它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用工形式:劳务派遣。

五、纪律与监督

1、招聘工作要求报考者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秉公办事,严肃招聘纪律,主动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3、监督电话:0514-80298580、0514-80837953。

本招聘公告由扬州市兴业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1:报名登记表.docx

2026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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