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通州区实验中学招聘
政府购买服务劳务派遣用工的公告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报经区教育体育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此次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劳务派遣用工其他岗1名(主要从事宿舍管理岗,维护宿舍的安全、卫生,管理学生及宿舍设施,以及为寄宿生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支持等相关工作)。
二、报名条件
1.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沟通表达能力、应变处置能力和学生管理能力。
2.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若到法定退休年龄养老保险交满15年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相貌端正,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无精神方面疾病,无传染病史,无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
4.有学生服务和管理经验者优先。
三、报名时间、方式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
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8月5日17:00前进行报名,以报送材料上传到指定邮箱guxiaoxiao0319@163.com为准,并短信确认已发送完成,联系方式:13862828671 (单老师)、13656288018 (顾老师)。
(二)报送材料
1.报名登记表。
2.户口簿、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两寸免冠正面照片。
4.能反映个人专业水平的各类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
5.无犯罪记录证明。
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一经举报和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四、资格审查
由实验中学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者资格进行现场审查。
五、组织考试
采用现场考核(笔试+面试)的办法择优录用。报经区教体局审核后确定,同时将参加应聘人员的考核成绩报局人事科备案。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地点:南通市通州区实验中学。
六、体检政审
拟聘用人员报区教体局审核确定后进行体检。体检人选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卫生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空缺名额依次替补;若有已体检合格但主动放弃者,空缺名额依次替补。拟聘用人员须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七、办理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学校公开栏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拟聘人员名单报区教育体育局审核,审核通过后通知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提供聘用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各一份,送局人事科初审后,报区人社局核定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八、其它事项
1.若2026年12月31日前有同岗位人员因辞职或退休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从同岗位中考试成绩合格的落聘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经政审、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并报区教育体育局审核通过后办理聘用手续。
2.录用人员需服从统一调度和安排,到指定岗位工作,如不服从,则视作自动放弃岗位,学校将从落聘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九、人员待遇
录用人员根据通州区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人员的相关规定,由南通市通州区宏达劳务有限公司实行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待遇按照我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工资待遇标准执行。
十、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过程邀请相关部门人员参与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方案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本招聘公告由南通市通州区实验中学党总支、校长室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