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区学校食堂工作人员。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身心健康,能完成所应聘岗位的工作任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
3.受过记过以上处分或受严重警告以下处分尚未解除;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
5.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到公安机关处理。
二、招聘岗位
1.会计(1人):符合会计岗位任职资格条件,并能承担相关工作职责,具体要求为:50周岁以下,有会计证,大专及以上学历,熟练操作常用办公软件。有单位食堂、商超或酒店等岗位经验五年以上者优先;
2.红案厨师(副厨,1人):男,55周岁以下,有厨师证,有学校食堂工作经验优先, 任劳任怨,政治清白(条件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3.食堂管理员(1人):50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熟练操作常用办公软件。有单位食堂、商超或酒店等相关岗位管理经验三年以上者优先;持有营养师资格证或厨师证优先;军人优先。
4.食堂勤杂工(4人):55周岁以下,任劳任怨,政治清白,有学校食堂工作经验优先(条件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6年7月20日至7月23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材料准备: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身份证复印件、无犯罪记录证明以及有关职称证书等材料。
现场报名地址:扬州金沃后勤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文昌中路8号首席国际大厦732)
网络报名:邮箱 yzjm2008@163.com(注明“食堂岗位+姓名”)
联系人:安先生,电话:13056352366,0514-87229155
2.报名注意事项
(1)本岗位有关工作职责和工作内容等可电话咨询。
(2)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供相关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应聘人员与用工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工作岗位。
三、招聘流程
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实操考核→体检→录用的流程进行,择优录用。
四、用工形式及薪酬待遇
符合录用条件的,与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务派遣用工形式,派遣至用工单位(学校)从事食堂服务工作,缴纳“五险一金”。
扬州金沃后勤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02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