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公办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公办小学公开选聘中学教师57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范围及岗位
面向选聘学校所在镇区(街道)公办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含区管学校)在职事业编制教师、备案制教师选聘。具体岗位详见附件《面向公办小学公开选聘中学教师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原则上每所学校(校区)同一学科选聘录用不超过一人(超编学校除外)。
二、选聘条件
1.具有胜任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与选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素养和实践能力、胜任选聘岗位工作。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3.所学专业须与选聘岗位相匹配。
4.具有中学教师资格证书,其中中专美术教师岗位需要高中或职业中学教师资格证。
5.其他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目前在交流期且交流未满2年的教师;因受到纪律处分或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经查实,且在影响期内的人员;接受纪检监察机关调查阶段,已有明确违法违纪事实的人员;受过司法机关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司法机关正在调查阶段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人员;有师德师风失范行为的。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17日9:00-17:00。
2.报名方式:本次选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请在规定时间内到区教师发展中心上交报名表和相关材料。
3.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教师资格证;
(4)职称证书;
(5)报名表及相关佐证材料。
以上材料须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二)人岗相适度评价
对初审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者根据提供的相关材料组织人岗相适度评价,按每个岗位选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考试人选。
(三)考试。重点考察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考试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选聘单位对拟选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方面进行考察。
(五)办理调动手续。
因下列情形导致选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从该岗位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进行递补。
1.自动放弃的;
2.不符合选聘条件的;
3.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4.其他导致空缺的情形。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事项
1.本次选聘坚持“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录用”原则。
2.报名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凡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选聘资格,并按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3.具有乡村职称或乡村定向职称的选聘录用人员,其职称按江苏省相关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63981967、63981971。
附件:
1.面向公办小学公开选聘中学教师岗位简介表
2.面向公办小学公开选聘中学教师报名表
苏州市吴江区教育局
202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