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劳动监察大队等5家单位辅助人员拟录用人员公示(第四批)

苏州工业园区劳动监察大队等单位拟录用劳动保障辅助岗人员,公示期为2026年7月7日至13日。

根据2026年3月发布的《苏州工业园区劳动监察大队等5家单位辅助人员招聘简章》,经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等程序,以下拟录用人员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6年7月7日-7月13日;

监督电话:0512-62880528(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商务区劳动监察大队)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历

录用单位

录用

岗位

考试成绩

笔试

面试

总成绩

1

陈**

2001-06

本科

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商务区劳动监察大队

劳动保障辅助岗1

73.50

81.00

77.25

2

李**

1997-04

硕士

研究生

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商务区劳动监察大队

劳动保障辅助岗1

75.90

66.90

71.40

3

李**

2000-02

本科

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商务区劳动监察大队

劳动保障辅助岗2

82.10

75.00

78.55

4

葛**

1997-03

硕士

研究生

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商务区劳动监察大队

劳动保障辅助岗2

79.30

74.80

77.05

5

吴**

1999-02

本科

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商务区劳动监察大队

劳动保障辅助岗2

70.50

77.50

74.00

苏州工业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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