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江苏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招聘海陵区人社局劳动维权服务中心4人。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吃苦耐劳;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男女不限,年龄在18周岁至40周岁。
(三)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熟练掌握计算机的操作技能,有一定沟通表达能力。
(五)由泰州市范围内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名: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
三、工作内容及地点
在海陵区人社局劳动维权服务中心,从事劳动监察业务。
四、工作要求
能够服从工作安排,按要求完成劳动任务,遵守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核、面谈、体检、公示和聘用等步骤实施。具体如下: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报名工作采用现场报名。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除提供考生的报名材料和委托函外,还需提供代报名者本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报名时间:2026年6月24日—7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陵南路628号)B楼304室。
3.提交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二寸彩色照片1张;《海陵区人社局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见附件)。
在招聘全过程中,报名人员如因所填写信息内容和提供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4.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