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学院管理工作力量,保障本科教学、继续教育等工作有序开展,经学院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劳务派遣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学院本科教学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学院继续教育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吃苦耐劳,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意识和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二)身心健康,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能熟练使用WORD、EXCEL、PPT等进行文字和数据处理,具备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
(五)管理类相关专业或有高校办公室行政工作经验者优先。
有下列情形者不得报考: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三)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征信记录的;
(四)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不宜从事相关岗位工作的;
(五)具有其他不能建立劳动关系情形的。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6年9月13日前,逾期不接受任何形式补报。
(二)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须如实将以下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007284@yzu.edu.cn,邮件主题以“扬州大学土木与交通学院招聘+姓名+联系方式”注明:
1.《扬州大学土木与交通学院劳务派遣人员应聘申请表》(见附件);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需扫描成PDF文件)。
三、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
1.学院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条件者,将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应聘人员。
2.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
(二)面试考核
学院结合岗位招聘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收到短信通知为准。由第三方进行面试考核,根据面试综合表现择优确定体检人选。
(三)体检
根据考核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者如有半年有效期内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毕业院校的半年内的体检证明,均有效,不需重复体检。
(四)公示和聘用
1.公示。根据考核情况,结合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将拟聘用人选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聘用。公示无异议的,与扬州润扬劳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用工合同,聘用人员由扬州大学土木与交通学院管理及使用。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根据实际表现决定是否正式聘用。
四、待遇
月基本工资不低于扬州市最低工资标准,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考核及福利参照《扬州大学劳务派遣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招聘咨询电话:0514-87979408
招聘监督电话:0514-87978673
联系人:李老师
邮箱:007284@yzu.edu.cn
单位地址:扬州市邗江区华扬西路196号
扬州大学土木与交通学院
202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