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现将无锡市新吴区招录职位专业要求调整如下:
1、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代码:012)“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一级科员(参照管理)”职位(职位代码:01、02)专业要求由“法律类,公共管理类”调整为“法律类,公共管理类,教育领导与政策分析,政策创新,公共经济管理”。
2、梅村街道办事处(单位代码:804)“经济发展办公室一级科员”职位(职位代码:01)专业要求由“经济类”调整为“经济类,市场研究,金融分析”。
3、新安街道办事处(单位代码:806)“党建工作办公室一级科员”职位(职位代码:01、02)专业要求由“中文文秘类,法律类,经济类”调整为“中文文秘类,法律类,经济类,传媒经济学”。
特此说明。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公务员局
2026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