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文件精神,为加强新吴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卫生人才结构,2026年新吴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编内工作人员2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2026年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普通类编内)岗位简介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可在以下网站查阅: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wuxi.gov.cn)、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nd.gov.cn/)。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7年4月30日至2008年4月30日之间出生)。其中,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或硕士研究生并以研究生专业报考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3周岁(1982年4月30日后出生);具备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8周岁(1977年4月30日后出生)。
符合《岗位简介表》中岗位要求的招聘条件。
本次招聘的其他有关说明:
1.学历(学位)是指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学位)。
2.获得国(境)外学历和学位的,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取得认证证明。
3.招聘条件中设置的“专业”主要参考《江苏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
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4.工作年限计算:以与原单位签订的合同/聘书和社保缴费记录为依据按实计算,从2026年4月30日向前推算。
5.本次招聘对象中的“2026年毕业生”是指:
2026年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6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按“2026年毕业生”身份报考:
(1)2024、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证书认证,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执行)。
(2)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2026年培训合格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2026年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者类别要求相一致)(以下简称“两个同等对待政策”)。2026年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报考人员,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住培合格证书。
上述人员若以其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函授等)学历对应专业报考时,视为社会人员,不能按“2026年毕业生”身份报考。
6.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毕业生,须在报名截止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者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6年毕业生;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参加非法组织的人员;
(3)与现有在岗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位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4)2026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5)新吴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6)近三年被新吴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拟聘用但放弃聘用资格者;
(7)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及其他不适宜从事医疗卫生工作的。
三、招聘办法
(一)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素质。本次招聘考试不组织考前培训,不制订考试大纲,不指定专门用书。
(二)笔试
1. 笔试时间将在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告,笔试地点及其他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2.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笔试,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证件不齐者,禁止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遗失居民身份证的应聘人员,须携带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户口所在地(含考点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并在其上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
3.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考生直接淘汰。
(三)资格复审
1.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同分跟进),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在上述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或者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2.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
3.在面试前对相关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资格复审未通过;在资格复审时,考生信息与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一致的,视为资格复审未通过。如有复审不通过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将被取消面试资格。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复审结果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部门陈述和申辩。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4.资格复审通过后现场发放面试准考证,资格复审须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按顺序准备,核验后留存复印件):
(1)笔试准考证。
(2)有效二代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或者证明,国(境)外学历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4)2026年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
(5)按“2026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2024、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人员,如毕业后从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如毕业后已落实工作单位但在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需提供个人社保缴纳证明(时间为毕业后至报名时)、本人实际报名前的离职证明。
(6)研究生考生研究方向应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如报考人员提供的毕业证书或者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不能明确专业或者研究方向与报考岗位要求一致的,必须提供盖有毕业院校公章的包含报考人员本人专业或者研究方向(与报考岗位要求一致)的证明。
(7)招聘岗位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住培合格证书、住培在培证明等材料);2026年毕业生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提供所报岗位要求的各类证书。
(8)“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盖有住培单位公章的包含报考人员是否为面向社会招收的住培证明。
(9)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及年限的,需提供工作经历及年限证明材料(“劳动合同”或“聘用证明+社保缴费记录”等佐证材料)。
(10)其他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按时参加面试,否则作弃考处理;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畅通,及时接收回复短信、邮件等信息,因通讯不畅导致未能参加面试的责任自负。
(四)面试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将在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
2.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素质。面试成绩现场通知应聘人员,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将被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程序。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若还同分,将组织同分人员另行加试,并按加试成绩确定排名。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将在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四、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www.jsksbm.com/hhdhmkyd7e/login。
1.报名、照片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2026年5月17日9:00— 5月21日16:00
2.资格初审:5月17日9:00 — 5月21日16:30
3.陈述和申辩:5月17日 — 5月22日期间9:00-16:30
4. 对初审异议的处理:5月17日— 5月22日期间9:00-17:00
(二)网络资格初审
1.招聘部门将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等有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意见。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本公告公布的咨询电话及时提出陈述和申辩。
2.通过初审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3.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者规定时间内未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以及照片上传不符合规定的,均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请报考人员及时确认报名结果。
(三)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在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照岗位要求和报名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4×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2026年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所填专业应与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上专业名称一致,其余应聘人员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书(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认定材料)上的专业名称一致。
3.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终止聘用程序。对存在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4.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经市级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将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者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6年5月26日9:00-12:00登录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政府网站及时公布。
5.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须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资格初审通过后,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资格未初审或者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6.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可以按本科所学专业报考与之相符且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的岗位。
7.定向生、委培生一般不得报考。如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应当由定向或者委培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根据考试的总成绩,按照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中组部、国家卫健委对有关项目检查标准已经调整的,按新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前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或者承诺在规定时间内解除原劳动人事关系),其他社会人员需提供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或失业的相关证明。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和2024、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后无工作经历的人员需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
(二)考察: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按照《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锡人社发〔2024〕9号)规定组织考察。
六、公示与聘用
招聘部门(单位)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以及前述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人员,3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新吴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资格,并将被记为一般失信行为,记录期限为3年。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初次就业人员的试用期为12个月。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关系。两个考试周期内未取得执业资格或技术职称的,视为考核不合格,聘用单位可单方面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七、诚信管理
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聘用过程中的非诚实守信行为,将提供给公共信用信息机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环节,应聘人员个人信用情况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参考依据。
八、招聘咨询与监督
(一)招聘咨询: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民政和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招聘咨询电话:0510-81891007(工作日9:00-11:30,13:00-17:00)。
(二)招聘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纪委监委:0510-12388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0-81891591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民政和卫生健康局:0510-81890906
附件:2026年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普通类编内)岗位简介表.xlsx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民政和卫生健康局
202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