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备案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靖江市卫健委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家医疗事业单位的48名备案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涵盖多类医疗卫生职位,要求详见岗位表。报名时间待公布,有意者请关注后续通知。

为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靖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备案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的医疗事业单位14家,计划招聘48人。各招聘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详见《靖江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备案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与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卫生健康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7年8月31日至2008年9月2日期间出生);报考人员为博士研究生、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或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43周岁及以下(1982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报考具有正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要求的岗位,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及以下(1975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各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

6.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1.报考者应具有国家和我省教育行政部门认可、所学专业符合我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

2.报考者须于报名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放宽至2026年12月31日;非2026年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须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3.普通高校双学士学位报考人员,其第二学位证书(须全日制)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并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可以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相应专业要求的岗位。

4.其他资格条件中的“2026年毕业生”,指在2026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6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内的,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

5.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6.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以下简称“同等对待对象”)。“同等对待对象”报名时须已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住培合格证的日期可放宽至2026年12月31日。

7.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6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7年2月28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5)靖江本市内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现在职编内、备案制、合同制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靖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靖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靖江市卫健委)共同组织实施,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与面试、体检、选岗、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事项

靖江市卫健委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靖江市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招聘公告、招聘岗位等内容均在上述网站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

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http://218.90.229.29:9005/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26年8月31日09:00—2026年9月2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26年8月31日09:00—2026年9月3日16:00。

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

2026年8月31日09:00—2026年9月3日17:00。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

2026年8月31日09:00—2026年9月3日18:00。

缴费确认时间:

2026年8月31日09:00—2026年9月3日20: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资格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靖江市卫健委陈述申辩。通过资格初审即可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后,报名方为有效。报名费为100元/人。缴费成功后不退还报名费(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除外)。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工作由靖江市卫健委组织实施。报名期间,依据网上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提出初审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需报考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应注明缺失或需补充的内容。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靖江市卫健委应及时下载留存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供面试前资格复审使用。

3.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所有信息(包括报名流程、操作指引等)均在报名网站公布,供报考人员查询。报考人员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

(2)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按公告和岗位要求以及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在招聘全过程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同时上传报考人员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4×45毫米)证件照,jpg/png格式,大小为500kb以下。

(3)靖江市卫健委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人员笔试、面试或聘用等资格。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报名结束后,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该岗位开考比例的,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被取消岗位的报名成功人员,由靖江市卫健委通知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改报名时间为:2026年9月4日9:00—12:00。

(6)规定时间内未进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报名未通过。

(7)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试费用。具体办法为:报名时,先行网上支付;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参加笔试后,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或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到招聘单位办理减免考试费用的手续,退还报名费。

4.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报考人员须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请报考人员妥善保存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环节均需要用到)。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6年9月16日9:00-2026年9月19日9:30,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靖江市卫健委联系。

(三)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卷面满分为100分,5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笔试内容: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B34岗位笔试内容为驾驶技术相关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大纲和复习资料,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笔试时间和地点:2026年9月19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形式在报名网站上公布,报考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四)资格复审与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同分跟进)。不足3倍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其中B34岗位不参加面试。成绩公布后七个工作日内,请报考人员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靖江市卫健委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

对进入面试人选,由靖江市卫健委在发放面试通知书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如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其他已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查询下载);非2026年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须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3)委培、定向的毕业生还须提供委培、定向单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报考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的应聘人员须在资格复审现场签署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承诺书;

(5)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报考B05、B12、B15岗位须提供:①执业医师资格证书;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相关证明);

报考B11岗位须提供:①执业医师(助理医师)资格证书;②住院医师(助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相关证明);

报考B08、B18、B24、B25、B26岗位须提供:护士执业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

报考B19岗位须提供: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

报考B27岗位须提供:药士及以上资格证书;

报考B34岗位须提供:B2及以上驾驶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近5年《机动车驾驶人安全驾驶记录》材料及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2026年住培结束的“同等对待对象”报考2026年毕业生岗位,须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协议或住培基地出具的住培证明,到考察程序须提供住培基地出具的住培考核合格证明,取得住培合格证的日期可放宽至2026年12月31日。

报考人员须按照岗位要求提供所有报名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对不能按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靖江市卫健委陈述申辩。资格复审时需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3.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时间、地点具体见面试通知书。

4.总成绩计算方法

B34岗位笔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其他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总成绩在指定网站公布。

(五)体检

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根据笔试成绩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确定。

体检工作由靖江市卫健委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执行。

参加体检的社会人员中,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不能按时提供的,取消其体检资格。

因被取消体检资格或放弃体检出现岗位计划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在该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不递补(体检后的各步骤出现岗位空缺的,均不递补)。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六)选岗

靖江市卫健委组织体检合格、报考B22、B25、B29、B33的人员进行选岗。参加选岗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领取《选岗通知书》,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选岗通知书》。

参加选岗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选岗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参加选岗。选岗必须由报考人员本人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选岗时,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选岗(考试成绩相同报考人员在选岗前另行抽签确定选岗顺序)。每人限选一个单位,单位一经选定,不得变更。对因怀孕延迟体检的,暂保留所选单位,待体检合格后进入下一步骤。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选岗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七)考察

选岗结束后由靖江市卫健委组织实施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视为考察不合格:

1.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的;

2.散布有损宪法权威、中国共产党和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宪法、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3.攻击党和政府,发布不道德或者违法言论并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

4.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的;

7.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的;

8.挑拨、破坏民族关系,参加民族分裂活动或者参与非法宗教活动、与宗教极端势力相勾结,组织、利用宗教活动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

9.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

10.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11.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1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13.受过劳动教养的;

14.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15.不担当,不作为,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

16.隐瞒个人重要信息,弄虚作假,误导、欺骗组织和公众的;

17.贪污贿赂,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

18.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者集体资财的;

19.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

20.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21.违反有关规定参与禁止的网络传播行为或者网络活动的;

22.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2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4.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拒不履行法定义务、严重影响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公信力以及拒不履行国防义务等严重失信行为的;

25.自2023年9月2日(含)以来,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26.自2021年9月2日(含)以来,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

27.自2023年9月2日(含)以来,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引咎辞职或者被责令辞职的;

28.自2023年9月2日(含)以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法违规违纪被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的;

29.2025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或者2024年度及2025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

30.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31.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八)公示

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报考人员的监督。

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审批

公示结束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领取《聘用通知书》。所有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领取《聘用通知书》并办结报到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首次聘期3年,除依法依规解除劳动合同外,拟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首次聘期3年内,对连续两次未能取得相应执业或专业技术资格、不能正式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及时终止(解除)劳动合同。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聘用协议或劳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在报到前自行负责处理。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靖江市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公告由靖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9180521、0523-89180522(靖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监督电话:0523-89185150 (靖江市纪委监委第七派驻纪检监察组)

0523-89185130(靖江市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

0523-80292935(靖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举报邮箱:jjwjwgkzpjb@163.com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4:30—18:00

指定网站:靖江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jingjiang.gov.cn)

附件:附件:靖江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备案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靖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靖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8月24日

(0)
小助手小助手
上一篇 14小时前
下一篇 14小时前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