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6年8月扬州新欣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暨资格复审工作的通知

扬州新欣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公开招聘资格复审通知:涉及财务辅助、机械化设备管理、建筑工程管理岗位,复审时间为2026年8月26日9:00至11:30,地点在广陵区行政服务中心2楼213室,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根据《2026年8月扬州新欣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一)》要求,对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现就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6年8月26日(星期三)

上午9:00~11:30

地点:扬州市广陵区行政服务中心(文昌东路12号12栋)2楼213室。

二、资格复审要求

(一)提供材料内容。

1、提供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毕业证书;

2、02财务辅助岗须提供会计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03机械化设备管理岗、04建筑工程管理岗须提供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证明(社保缴纳记录、工作合同或用人单位出具的证明等材料)。

3、在职人员报名前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同意报考证明需及时提供,最迟必须在体检时提供。如在上述规定的“最迟”时限内,仍不能提交的,视为该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

(二)凡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对象时,对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含同分并列者)。

(三)考生逾期不参加复审,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特别提醒:【1】现场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确因特殊原因代审者,请考生提供本人亲笔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2】考生未按要求提供复审材料而造成无法应试等后果的,责任自负;【3】2026年8月26日11:30前未提供齐全复审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4】身份证、毕业证书等原件,现场审核后当即退还,请考生妥善保管。

扫码查看附件:

附件1:《2026年8月扬州新欣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附件2:《个人委托书(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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