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龙川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12月正式挂牌成立,是江都区委、区政府为加快区域经济转型升级、壮大国有经济实力而成立的市场化国有企业,主要承担区级项目建设运营、国有资产管理和投融资职能。集团注册资本90.1588亿元,总资产超880亿元,已形成“1个AAA引领、3个AA+支撑”的信用矩阵。集团内设11个职能部室,下辖12家实体化运营子公司,构建起项目开发、金融投资、城市服务、资产运营、能源商贸五大业务板块。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企战略,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公开招聘6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如下:
一、报考条件
1.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与职业道德操守;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扬州龙川控股集团2026年公开招聘岗位表》中各岗位所规定的学历、学位、专业、资格条件及其他相关要求,其中,国(境)外留学人员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岗位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
专业参考目录中未列出的专业,以及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集团根据招聘简章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及研究方向等综合认定。
6.符合其他相关法规政策条件,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被开除党籍、公职、军籍的,或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不宜从事相关岗位工作的;
(5)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尚在有效期内的;
(6)与集团及下属企业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领导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7)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有关岗位的。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核、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的报名、照片上传和资格审核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2393)按照指引注册和报名,并在报名时上传岗位所需材料,不按要求操作被视为无效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可填报一个岗位。经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1.报名时间:
2026年8月24日09:00-2026年9月10日12:00,逾期不予报名。
2.资格审核时间:
2026年8月24日09:00—2026年9月10日18:00。
3.报考人员对资格审核异议的陈述申辩(补充材料)时间:
2026年8月24日09:00—2026年9月11日12:00。
4.资格审核单位对资格审核异议的处理时间:
2026年8月24日09:00—2026年9月11日18:00。
5.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于48小时内登录报名网址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即为报名成功。如对资格审核意见有异议,请及时提出陈述申辩。
岗位要求及资格审核咨询电话:
0514-86506622(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报名系统咨询电话:
0514-87012106(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6.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简章并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报名所需上传材料详见《报名材料清单》,请按系统提示操作。报考人员须对个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
(2)凡弄虚作假或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在任一环节,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在招聘全过程,如因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3)所有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5。若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4)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6年8月24日,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验。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未按准考证指定考试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主要测试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百分制计分,笔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复习参考教材、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
(三)资格复审
1.面试人选确定
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1:5的比例,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发放《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招聘简章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
各位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电话畅通,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面试
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能力素质与拟聘岗位的匹配性。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采用百分制计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总成绩计算方式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放弃资格或体检不合格,按总成绩顺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通过实地考察和查阅档案等方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等情况,必要时可进行延伸考察。如放弃资格或考察不合格,按总成绩在体检合格人员中顺次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如无合适人选可取消该岗位招聘。
(八)公示
根据总成绩、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经集团研究通过后进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对于拟录用人员,集团有权根据岗位实际需求对录用人员的工作单位和岗位进行统筹安排,具体依据招聘岗位及录用人员等情况确定。
(九)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招聘岗位所属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合同实行6个月试用期。合同期间工资待遇按照集团薪酬制度执行,并按规定从试用期起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试用期工资为岗位工资的80%。试用期满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或存续其他人事劳动关系的,在正式入职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岗位所属公司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三、监督纪律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政策和工作纪律,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和纪检部门的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14-86508365。
(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四、本简章由扬州龙川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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