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6年邳州市城区部分单位选调教师公告》规定,经过报名、笔试等环节,现将拟选调教师名单公示及选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教师名单公示
本次考试划定笔试成绩合格线为50分。拟选调教师名单详见附件。
因资格审查或其他情况出现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选调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
监督电话:0516-86626258 0516-86288538
二、选岗时间
初中岗位:2026年8月21日(周五)上午9:00点名,9:30准时选岗,过时不候。
其他岗位:2026年8月21日(周五)上午10:30点名,11:00准时选岗,过时不候。
三、选岗地点
邳州市辽河路实验学校(辽河路与杏山街交叉口南侧100米,官湖高级中学西侧)
四、注意事项
1.选岗须本人到场,同一招聘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成绩并列的,按获得县级以上名优教师称号、教育教学奖励和教龄依次分项积分,积分高者优先选岗。相关称号、奖励以报名现场提供的证书为准,同一级别的,次数多者优先。限时3分钟内选岗完毕,岗位一经选定,个人不得更改。
2.选岗人员当天携带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中小学高级、中小学一级须带,中小学二级无需带)按时参与选岗。选岗人员因迟到错过优先选岗机会的,责任自负,但可以在到场时间的剩余岗位中优先选岗。
无故不参加选岗人员,视为放弃选岗。
3.选岗人员需遵守工作纪律,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4.保持通讯畅通。请相关人员务必将手机处于畅通状态,如因联系不上而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
5.本次选调岗位为七级及以下专技岗,岗位表中招聘学校有 “专技七级岗”的岗位可聘任高级职称,岗位表中招聘学校无 “专技七级岗”的岗位只可聘任中级及以下职称。根据省相关政策,乡村教师职称实行分类管理:通过“定向设岗、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取得职称的乡村教师,因属乡村定向政策,选调至城区(非乡村)岗位时,按规定一律重新评聘;2021年9月及之后取得“乡村教师”中、高级职称的,因聘期不满5年,需重新评聘。无需重新评聘的高级职称人员,岗位表中招聘学校有 “专技七级岗”的岗位可聘任高级职称(无需重新评聘的高级职称人员数超过“专技七级”岗位数的,按照成绩高低确定聘任人员);岗位表中招聘学校无“专技七级岗”的,则降级聘任,以后再按规定晋升。无需重新评聘的中级职称人员,聘任到专技十级岗位。经考试被城区学校选调的教师,不再享受乡村工作补贴。
附件:2026年邳州市城区部分单位拟选调教师名单公示
邳州市教育局
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