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江北新区是第十三个国家级新区、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为更好地选拔优秀教育人才,优化师资结构,促进教师队伍高质量发展,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精神,南京江北新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编制内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网(http://njna.nanjing.gov.cn)、南京江北新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njnaedu.cn)发布。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江北新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3.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所学专业须符合所报学科要求,具有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并具有省特级教师、设区市学科带头人或相当层次骨干教师称号,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81年4月30日以后出生),条件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2.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3.根据2020年3月13日新颁布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招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未满3年服务期的在编(在册)人员,报名时距服务期满不足6个月的除外;
4.其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以及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或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报名时间:本公告为2026年度长期招聘公告,具体考核时间视岗位报名情况确定。区教育局将及时公示每期招聘结果,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截至2026年12月31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邮箱njjb025@163.com。报名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报名邮箱,邮件主题为“本人姓名+报名岗位+手机号码”。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报名材料:
上传材料要求:
①提交网上下载填写的《南京江北新区教育局2026年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③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或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国(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本人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最高)、应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⑤本人所获荣誉及代表个人业绩的材料,限5件,重点应提交报考岗位要求骨干称号等证明材料,此类证明材料均应提供证书或文件,其他网上名单截图、公示截图或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无效;
⑥能代表本人的本学科教科研最高成果的论文、论著,限5篇,其中发表的论文材料包括杂志封面、有期刊号的页面、封底、本人发表的论文,同时提供该论文的期刊查询及论文检索材料,获奖论文须为教育(教研)主管部门组织的区(县)级及以上二等奖及以上论文;本人本学科讲座、公开课材料,须为区(县)级及以上,限5件;课题材料,须为设区市及以上,提交材料包括立项及结题证书,研究成果等,限5件;指导学生参加设区市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本学科竞赛材料,限5件。以上材料除报名表外,其余均须提供原件扫描件。
(4)有关要求
①所学专业须符合所报学科要求;
②现任教学段、学科与应聘学段、学科一致;
③骨干教师学科类别及竞赛学科须和报考学段、学科一致;
④骨干称号、获奖、职称等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
⑤所有上传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二)资格审核
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审核结果将在报名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或报名邮箱通知应聘人员。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三)考试
本次招聘高层次教师,采用综合考评的方式。由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局成立综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批准备案后的综合考评方案组织实施。
综合考评采取教学实绩成果评分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考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1.教学实绩成果评分。根据招聘的岗位,组织专家对资格审核通过人员教学实绩成果进行评分。教学实绩成果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80分,低于合格线者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采取课堂教学和综合答辩形式(课堂教学占90%,综合答辩占10%)。
3.总成绩计算。按照教学实绩成果评分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计算综合考评成绩。
(四)体检、考察
1.体检。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教学实绩成果评分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教学实绩成果评分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有工作单位的,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如未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者取消体检、考察及聘用资格。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执行。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五)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网、南京江北新区教育信息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综合考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用人方式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5年(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本部门的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四、招聘纪律与有关要求
应聘人员未按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和体检,关闭联系方式无法联络,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招聘咨询与监督
(一)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局:025-88020978
(二)招聘监督电话
南京江北新区党群工作部:025-58883228
附件1:南京江北新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南京江北新区教育局2026年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局
202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