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6年宜兴市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及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专项招聘公告》(锡人社事招公告备〔2026〕40号)相关规定,现就资格复审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一)报考高端人才岗位(岗位代码G类)及定向岗位(岗位代码DX类)的考生,报名成功即可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二)报考其他岗位(岗位代码E类)的考生,笔试合格线为50分,低于合格线的直接淘汰。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排名末位者同分跟进)。在范围内的考生,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考生,请在成绩公布后确保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门通知其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1.时间:2026年8月19日(9:00-11:00,14:00-16:00)
2.地点: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3号楼二楼208会议室(宜兴市宜城街道陶都路29号)。除参加资格复审考生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现场。
三、资格复审材料
报考人员携带应聘岗位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向审核人员出示应聘材料的原件(核验后留存复印件)。
资格复审时,应提供如下材料原件与复印件:
1.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由本人签署《承诺书》(附件3),承诺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承诺2026年于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在2026年8月31日前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取得认证书,并自愿承担因未履行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
2024、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如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相应岗位的:毕业后从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应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曾经有工作单位但在报名前已经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应提供2026年8月5日前最后一个工作单位的离职证明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如有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的,需提供最近半年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并由本人签署《承诺书》(附件2),承诺报名期间未落实过工作,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3.如报考人员提供的毕业证书或者《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不能明确专业方向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的,必须提供盖有学院公章的包含报考人员本人研究方向(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的证明;
4.招聘岗位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如医师资格证书、住培合格证书、职称资格等);
尚未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报考人员,由本人签署《承诺书》(附件4),承诺于2026年9月30日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相应合格证明材料,并自愿承担因未履行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5.“两个同等对待对象”还须提供盖有住培单位公章的包含报考人员是否为面向社会招收的住培证明;
6.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退役证明材料;
7.从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证明、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证明;
8.定向生、委培生须提供委培单位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证明;
9.关于工作经历,须提供用人单位盖章的书面证明材料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记录,工作年限从2026年7月31日向前推算。
四、其他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现场停车位有限,建议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绿色出行。
2.报考其他岗位(岗位代码E类)的考生,现场缴纳面试费100元/人,无特殊情况又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或缴纳面试费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3.面试名单将随面试公告一并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ww.yixing.gov.cn/wsj/index.shtml),做好相应准备,保持联系畅通。联系电话:0510-87991884
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