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扬中市2026年度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扬事选公告〔2026〕1号
根据工作需要和用编计划,决定开展我市2026年度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共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及条件
(一)选调对象:在编在岗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试用期满,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并满足岗位最低服务年限;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报名: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或违反干部任用规定的其他相关情形;
4.取得现工作单位、主管单位同意,扬中以外地区的人员还需经当地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
5.年龄一般为38周岁及以下(1987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部分选调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年龄计算方法不变;工作经历计算的基准日期为2026年8月14日。
6.选调岗位、人数、范围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政治面貌、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详见《扬中市2026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1,以下简称选调岗位表)。
二、选调程序
(一)报名
本次公开选调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参加选调人员请下载并如实填写《附件:江苏省扬中市2026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2),并将本人身份证(正反面)、近期同底免冠正面证件照、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党组织关系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编制所在单位及其主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符合报考条件的材料(证明材料必须加盖公章)扫描或转换成PDF格式文件,打包发送至选调单位电子邮箱,邮件名称统一设定为:扬中选调(岗位代码)岗位+姓名。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2026年8月20日。
报名电子邮箱和咨询电话:详见选调岗位表中提供的各单位报名邮箱和电话。
参加选调人员必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弄虚作假的,将取消选调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二)制定选调竞聘方案,经备案后实施
报名结束后,各部门结合本单位实际以及选调岗位特点,根据报名情况,科学合理制定具体的选调竞聘方案,对外公布,并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分别报市委组织部或市人社局备案。选调竞聘方案中,报名人数3人(含)以下的,可先行考察,将考察结果报单位党委(组)会,民主决定拟选调人选;报名人数4-15(含)人的,应组织面试,按拟选调人数2-3倍比例取面试成绩排名靠前的人员报单位党委(组)会,再民主决定拟选调人选;报名人数大于15人的,应组织笔试和面试,按拟选调人数2-3倍比例取笔试面试成绩排名靠前的人员报单位党委(组)会,再民主决定拟选调人选。各部门负责将选调竞聘方案通知到参加选调人员本人,并按备案后的方案组织实施具体选调工作。各单位应邀请纪委监委派驻纪检人员全程参与选调竞聘工作,并对各自组织开展的具体选调竞聘工作负全部责任。
(三)提出拟选调人选
各部门严格按照备案的选调方式,组织实施具体选调工作、集体研究提出拟选调人选。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公开选调单位负责实施。
公开选调单位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政治业务素质以及与选调职位的适合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和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履职能力,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过硬、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公开选调。
(五)体检
考察拟选调人选后,用人单位或主管单位可研究确定针对选调人员的体检工作方案。如需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进行。
(六)办理人员流动和聘用手续
考察、体检后,拟选调人员填写《事业单位人员流动审批表》,表格经双方单位和主管单位(扬中以外地区调入的,还需当地组织或人社部门)盖章同意后,报中共扬中市委组织部或市人社局。
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对选调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办理人员流动和聘用手续。
各单位掌握好工作序时进度,本次公开选调工作原则上9月18日前全部结束,其他有关事宜,由各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三、其他
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坚持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中共扬中市委组织部咨询电话:0511-88130018,扬中市人社局咨询电话:0511-88395299,扬中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511-88337307。
附件1:附件:0814 江苏省扬中市2026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附件:江苏省扬中市2026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扬中市委组织部 扬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