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修改完善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贯彻落实我省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以下简称复硕培养试点)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面向2026届复硕培养试点毕业生专项招聘教师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岗位
与南京师范大学、淮安市教育局签订了《江苏省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协议书》的2026年毕业生。具体岗位详见附件《2026年淮安市教育系统面向复硕培养试点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表》。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3.须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证书和相应学科高中教师资格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未按《培养协议书》的相关规定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
(3)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6年8月14日9:00-11:30,14:00-16:00,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地址:淮安市教育局504室(翔宇南道1号)。
(4)报名材料: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与淮安市教育局签订的《江苏省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协议书》、教师资格证等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
2.资格审核
淮安市教育局根据招聘条件对报名者应聘资格进行审核。资格审核时间:2026年8月14日9:00-11:30,14:00-16:30。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6年8月15日9:00-11:30,14:00-17:00。
资格审核单位对资格审查异议的处理时间:2026年8月15日9:00-11:30,14:00-17:30。
(二)考试
主要考察专业技术能力及综合素质,综合成绩由专项招聘考试成绩和培养院校综合考核成绩两部分组成。专项招聘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专项招聘考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培养院校综合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培养院校综合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三)体检、考察
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以专项招聘考试成绩高者为先;如专项招聘考试成绩仍相同,则另行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为体检人选。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
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淮安市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选岗工作由淮安市教育局组织。拟聘用人员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岗位。
拟聘用人员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在本市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6年以上(含试用期)。在城镇高中学校任教的,应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至少1年。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上岗通知后,30日内无故未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四、咨询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517-83605495
咨询电话:0517-83660090
本公告由淮安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2026年淮安市教育系统面向复硕培养试点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表.xls
淮安市教育局
2026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