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南通市新城市规划设计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要求
详见《2026年南通市新城市规划设计服务有限公司招聘岗位简介表》(附件,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遵守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聘条件中的“2026年毕业生”,指在2026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
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6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网上报名系统地址:https://ntjob.nantong.cn/exam。
1.报名、照片上传:8月13日~8月26日12: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300KB以下。
2.资格初审:8月13日9:00~8月26日17:00。
3.陈述申辩:8月13日~8月27日(工作日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8月13日9:00~8月28日17:30。
(二)注意事项
1.依据公告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可在报名网站查询。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0513-89092555。
2.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并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
3.通过初审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4.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的比例达到1:3笔试方可开考。
四、招聘办法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一)笔试
1.笔试主要测试个人专业技术水平。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报名成功者在通知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责任自负。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2.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5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人员中,取笔试得分前3名进入资格复审(末位同分的一同进入),不足3名的,按实确定。
(二)资格复审
1.复审时间、地点和复审要求另行通知。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需携带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2.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单位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复审人选。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通过电话或短信等方式通知考生。考生应携带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
(四)成绩计算
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合计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五、体检、考察、公示、录用及递补
1.体检。根据总成绩排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取加试成绩高者。下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3.公示。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在南通人才网(https://ntjob.nantong.cn)公示7个工作日。
4.录用。对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逾期未办理录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5.递补。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公司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自动放弃的;
(2)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3)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4)拟录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录用的;
(5)其他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六、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肃考风考纪,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13-59009888。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收报名费,应聘人员参加考试的往返交通费、食宿费、体检费自理。
2.招聘期间,应聘人员须及时查阅通过南通人才网发布的本次招聘相关的各项通知、公示,并保持手机畅通,若联系不到应聘人员本人或者应聘人员未及时答复的,则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资格。
3.本《简章》由南通市新城市规划设计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南通市新城市规划设计服务有限公司
2026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