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提升队伍力量,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兴市镇级编外用工管理暂行实施办法〉的通知》(宜政办发〔2017〕141号)文件规定,新庄街道公开招聘编外教师9名、机关编外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设置
岗位一:幼儿园专任教师5名
岗位二:幼儿园保育教师4名
岗位三:机关安全生产岗编外人员1名
岗位四:机关财务岗编外人员1名
二、报名条件
(一)岗位一:幼儿园专任教师
1.热爱幼教事业,专业素养高,身心健康,品行优良,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及良好的沟通能力。
2.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6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
3.工作经验丰富、有市级骨干教师称号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二)岗位二:幼儿园保育教师
1.热爱幼教事业,专业素养高,身心健康,品行优良,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及团队协作能力。
2.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6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
(三)岗位三:机关安全生产岗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2.具有宜兴市户籍。
3.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6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专业不限。
(四)岗位四:机关财务岗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2.具有宜兴市户籍。
3.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6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专业限财会类,需取得初级及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因违法违纪受警告以上治安行政处罚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有赌博、吸食毒品、参加邪教组织等不良行为被查实的;
5.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6.有较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与原用工单位无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或存在劳动纠纷的;
8.其他不宜报考情形的。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程序
1.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26年8月5日至2026年8月9日。
3.报名方式:岗位一至岗位二请以邮件的形式将下列报名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1063493566@qq.com进行网上报名;岗位三至岗位四请以邮件的形式将下列报名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1912279918@qq.com进行网上报名。邮件标题均为:报考岗位+姓名+联系方式。
4.报名材料:报名时请提供(1)身份证扫描件;(2)学历学位双证扫描件;(3)其他证件扫描件(如幼儿教师资格证书、保育师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骨干教师、荣誉证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4)填写好的报名表(Excel电子版)。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2.开考比例为1:1。
四、考试形式
(一)专任教师岗位
第一阶段:材料审核。
第二阶段:
1.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待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笔试满分为100分(折算成百分制),设60分为合格线,未达合格线者直接淘汰。
2.教学技能考核。面试时间、地点待笔试结束后另行通知。具体为技能测试和试讲。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直接淘汰。
(二)保育教师岗位
第一阶段:材料审核。
第二阶段:
1.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待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笔试满分为100分(折算成百分制),设60分为合格线,未达合格线者直接淘汰。
2.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待笔试结束后另行通知。分为现场答题和实操技能,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招聘岗位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未达合格线者直接淘汰。
(三)机关岗位(岗位三、岗位四)
1.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待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直接淘汰。
2.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待笔试结束后另行通知。对通过笔试的报名人员,按岗位分批进行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直接淘汰。
五、体检考察
1.面试通过后,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对象。成绩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3.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照有关程序组织实施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
六、录用
1.经体检、考察合格后,招聘单位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并办理录用手续,在职人员在办理录用手续前须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未能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所有录用人员按照第三方劳务派遣用工方式,与劳务公司签订派遣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留用;不合格者将根据相关规定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
2.递补。拟录用人员因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或本人放弃而导致招聘岗位缺额的,实行在应聘同岗位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成绩相同的,按照本公告中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方式进行递补)。录用手续办理后不再递补。
七、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咨询电话:0510-87560980;监督举报电话:0510-87563065。
宜兴市新庄街道办事处
202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