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关于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通知》(苏卫科教〔2015〕21号)等文件精神,决定面向响水县户籍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招聘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计划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6名,具体岗位、专业及人数详见《响水县卫健系统2026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定向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和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2.根据省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相关文件精神,2021年(本科)和2023年(专科)与响水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签订了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定向就业协议书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6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该回避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5.未履行《定向就业协议书》规定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
三、报名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7日—8月13日(9:00-11:30,14:30-17:30,不含休息日)。
2.报名地点:响水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二楼组织人事股(响水县城黄海路86号)。
3.报考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
①《响水县卫健系统2026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定向招聘报名表》(附件2,请提前下载填写);
②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通过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结果需含二维码)。大专生仅提供学历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⑤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⑥与响水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签订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定向就业协议书。
资格初审合格的缴纳笔试费100元/人,完成缴费后即报名成功。未按时缴费的报名无效,报名成功后不退还报名费。
4.报名注意事项
①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报考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②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③根据《定向就业协议书》约定,2026年不能正常毕业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参加考试者,视为自愿放弃定向就业资格,须按协议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④报考人员应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因所登记的通讯号码联系不上时,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
本次定向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
2.领取准考证。资格初审合格者凭本人身份证到响水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二楼组织人事股领取准考证,具体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在响水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查询。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50分。
(二)面试
1.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全部参加面试。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3.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另行通知。入围面试人员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三)总成绩
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如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参加体检考察,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组织加试确定(加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响水县卫健委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考录公务员考察标准执行。
六、选岗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选岗人员名单。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同分取舍办法和相关程序同前)自主选择岗位,选岗时,须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至现场。因个人放弃选岗,导致岗位空缺的,按照总成绩排名予以递补;选岗后因个人放弃等原因进行人员递补的,不再组织已选岗人员二次选岗。选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公告发布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2026年9月30日前将个人档案寄送至响水县卫健委组织人事股,同时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科除外)等相关证件到响水县卫健委组织人事股报到,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能提供的或档案未转入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被聘用人员须在响水县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不少于6年,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首聘服务期为6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按相关规定执行),聘用后按相关程序办理入编手续,享受我县同类专业技术人员工资待遇。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和卫生行业执业准入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或聘用后3年内未取得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的,按有关规定及时解除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服务期未满申请办理调动、辞职者,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对未通过此次招聘进编的2026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在服务期内只可参加我县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公开招聘。
八、纪律监督
响水县纪委监委第十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监督,电话:0515-68020030。
九、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响水县卫健委组织人事股:0515-86873023、0515-86873001。
本公告由响水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
1.响水县卫健系统2026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定向招聘岗位表.docx
2.响水县卫健系统2026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定向招聘报名表.docx
响水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