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我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卫生健康系统工作人员22名(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要求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2026年淮安市洪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7年8月10日至2008年8月14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取得岗位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5年8月10日以后出生),取得岗位相应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80年8月10日以后出生),取得岗位相应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1975年8月10日以后出生)。
3.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日期可放宽至2026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取得《岗位表》中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
4.应聘人员在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阶段或者更高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专业条件要求按《岗位表》执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岗位表》所列专业条件描述不一致的,须经淮安市洪泽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认定,如认定该专业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或相似的,可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相关资格证书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取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6届毕业生;
②2024年2月14日(不含)后签订聘用合同3年服务期未满的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
③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由淮安市洪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
(一) 报名和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10日-8月14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
2.现场报名地点:淮安市洪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淮安市洪泽区人民北路6号公共卫生中心),联系电话:0517-80826722。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26年淮安市洪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报名表》用A4纸打印,除签名须由应聘人员手写外,其他内容均须以电脑录入方式填写完整。《报名表》上照片需为清晰规范彩色免冠证件照。同时提供《报名表》上证件照同版的jpg格式电子照片。
(2)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已与相关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还需提供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
(4)报考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我区定向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5)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6)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如本人到现场报名确有特殊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除提供委托人报名材料外,须同时提供委托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