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锦溪中心幼儿园2026年秋季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因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我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代课教师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一、招聘岗位及人数《昆山市锦溪中心幼儿园2026年秋季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二、招聘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2.年龄要求及说明:38周岁及以下(1987年8月1日及之后出生)。3.全日制普通…

因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我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代课教师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昆山市锦溪中心幼儿园2026年秋季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昆山市锦溪中心幼儿园2026年秋季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2.年龄要求及说明:

38周岁及以下(1987年8月1日及之后出生)。

3.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或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专业对口,且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或承诺在2026年8月31日前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4.昆山户籍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⑴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⑵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⑶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⑷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

6.签约后能团结合作,服从工作安排。

三、报名程序和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1日—2026年8月4日下午16:00截止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者将以下材料按顺序制成一个PDF文件(以“姓名+报考岗位”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505745879@qq.com。

⑴2026年秋季昆山市锦溪中心幼儿园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⑵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

⑶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

⑷毕业证书(大专及以上学历);

⑸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⑹普通话等级证书(二级甲等);

⑺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资格审查

幼儿园按照招聘简章规定的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需现场提供报名时要求上传的所有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报考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校验)和复印件(留存)。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查结果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审查通过者,进入考试环节。

时间及地点:8月5日上午8:30—11:00。昆山市锦溪中心幼儿园(昆山市锦溪镇文昌路661号)。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五、招聘面试

面试共分三个项目:钢琴弹唱、舞蹈、微型课。钢琴弹唱和舞蹈均现场公布弹唱曲目和舞蹈音乐,两项内容共准备8分钟。正式测试时弹唱时间不超过3分钟、舞蹈时间不超过2分钟。微型课备课30分钟,上课8分钟。三个项目总分各为100分,各项目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面试总分(100%)=钢琴弹唱(按占比20%计)+舞蹈(按占比20%计)+微型课(按占比60%计)。

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考试各项目中有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微型课成绩高者在前进行排序。

六、体检

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须符合幼儿园教师健康标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因考生体检不合格、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政审(考察)

对通过体检的应聘人员进行政审考察,包括:

1.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2.个人征信报告;

3.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情况。

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八、公示及录用

经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政审均合格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无异议的,通知被录用人员。

录用人员通过劳务派遣的方式用工,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具体待遇由劳务派遣公司按有关约定执行。首次合同期限为一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合同。录用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劳动(人事)争议事项,由本人自行协商解决。录用人员必须服从分配,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因本人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以及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纪律与监督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程接受监督。

2.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等违反《简章》等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3.对公开招聘工作中的违纪行为,干部群众有权向学校方反映,电话:0512-57231001。

十、其他

本简章由昆山市锦溪中心幼儿园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2-57231001/0512-57231223

附件:2026年秋季昆山市锦溪中心幼儿园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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