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6年无锡市妇幼保健院编外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现就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安排
复审地点:无锡市妇幼保健院行政楼11楼会议室(槐树巷48号);
复审时间:2026年8月7日(周五),具体安排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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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安排 |
岗位 代码 |
岗位 名称 |
招聘 人数 |
初审通过 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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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7日(周五) 08∶00~11∶30 |
1 |
麻醉科医师 |
1 |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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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妇产科医师 |
3 |
1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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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康复科技师 |
1 |
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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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7日(周五) 14∶00~17∶00 |
4 |
护士1 |
8 |
2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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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护士2 |
3 |
42 |
二、资格复审材料
1. 报名表原件(本人签名,附照片)。
2.有效身份证原件。
3. 报名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4. “2026年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另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
5. 岗位表中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要求的,请携带证书原件;2026年才能取得规培证的人员,请提供规培基地开具的考核合格证明原件。
6. 岗位表中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请携带原单位劳动或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等材料原件。
7. 岗位表中有专业方向要求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并加盖公章。
8. 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的“两个同等对待对象”人员,须提供住培协议及住培基地开具的本人社会化招录证明、社保缴纳清单原件。
9. 关于2024年和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审核。请提供如下材料并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