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沛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6年公开招聘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现将沛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6年公开招聘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笔试合格线及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合格线
沛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6年公开招聘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笔试合格线划定为60分。
二、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沛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6年公开招聘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笔试成绩为60分及以上人员,应聘各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1.资格复审时间:
2026年 8 月 4 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4:30
2.资格复审地点:
沛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二楼大会议室(沛县新城区汉邦路10号)。
三、资格复审须提供材料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1份复印件,复印件由招聘单位留存。
(1)报名信息表(资格复审表),请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打印
(2)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反正面复印在同一张之上);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6年毕业生,须提供本人信息完整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于2026年12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历)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另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根据岗位要求提供与专业相符的资格证书。
(5)报考2026年毕业生岗位的,均须提供《无工作单位承诺书》。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若为网签协议,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空白协议证明)。
(6)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报考2026年毕业生岗位的,还须提供国家或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相关证书、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相关证明及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等;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报考2026年毕业生岗位的,还须提供退伍证等证明材料。
(7)按“两个同等对待”政策报名的应聘人员,需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2026年住培合格的,可先提供住培基地的证明材料,并于2026年12月31日前提供当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8)《同意报考证明》。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和所就读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9)其他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单独按序装订。
资格复审合格者现场缴纳面试费现金100元。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信息与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一致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复审为不合格。因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通过或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应聘同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3.资格复审不通过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可在1日内向沛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陈述申辩。
四、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且与本人网上报名填写信息一致。如因提供的证件、证明及相关材料不齐全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须应聘人员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如确无法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出具书面《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进行,被委托人另须出示其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请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通知其他事项。
3.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沛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咨询电话:0516-89887272
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0516-68867373
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沛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