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人社局、教育局、财政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委、团委:
为贯彻落实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八部门关于做好江苏省2026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6〕108号)有关要求,今年扬州市计划招募40名“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帮扶乡村振兴、水利、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领域工作,现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基层工作锻炼
各地人社部门作为牵头单位,要主动对接各成员主管部门,根据具体接收人员情况,妥善安排好相应的接收单位和岗位,实现人才与工作岗位的最佳匹配。要通过“一帮一”“传帮带”等结对帮扶做法,对“三支一扶”人员政治素养、业务技能和基层工作方法等方面进行实践性锻炼。鼓励参与基层重大项目建设和重点任务,在推动基层研究解决发展实际问题中锻炼成长。
二、高效落实福利待遇
各地要统筹使用上级财政补助资金,不足部分由所在县(市、区)财政承担,做好经费保障工作,严格按照标准落实“三支一扶”人员各项待遇政策,包括工作生活补贴、安家费补贴、社会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并为其办理住房公积金。鼓励有条件的服务单位强化生活保障,提供食宿、交通等便利。定期开展走访座谈、节日慰问活动,了解工作和生活情况,及时解决困难,让他们安心扎根基层。同时,针对即将期满的“三支一扶”人员,积极落实专项招聘政策,提前筹备基层事业岗位,确保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三、优化日常管理措施
各地要加强对“三支一扶”人员日常管理,建立健全请销假制度,实时更新人员信息,对在岗状态、服务情况和就业去向进行动态管理,定期开展在岗履职情况检查,实时记录工作中的现实表现情况,为服务期满考核打下基础。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围绕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通过不定期走访、广泛听取基层干部群众意见等方式,全面了解“三支一扶”人员工作表现。
附件:《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八部门关于做好江苏省2026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26〕108号)
中共扬州市委组织部 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扬州市教育局 扬州市财政局
扬州市水利局 扬州市农业农村局
扬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共青团扬州市委员会
2026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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