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院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劳务派遣)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条件
(一)招聘对象与岗位
招聘对象:专业技术人员6名,后勤1名;
招聘岗位:具体见《无锡市第五人民医院编外人员招聘岗位简介表一》(附件1)。招聘岗位专业按《江苏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本单位需要的专业。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2.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此次招聘对象年龄: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其中后勤岗位:35周岁以下,取得中级职称的可以放宽到40周岁(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户籍不限;
6.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附件中有其他条件的,以附件明确的条件为准)。
7.本次招聘对象中的“2026年毕业生”:指在2026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及医师资格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6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认证。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2026年毕业生”身份报考:
(1)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证书认证,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执行)。以上人员报名时须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从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参加基层服务项目(“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截止报名时)。
(3)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截止报名时)。
8.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2026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2026年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现役军人或者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6年毕业生。
(5)与事业单位现有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不得应聘到岗位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6)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二、报名及审查
(一)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
网络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7月27日16时截止,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及报名地点:
所有岗位均采用网上邮箱报名资料方式,报名所需材料原件电子扫描PDF件打包发送至人事科邮箱(wxwyrsk@163.com),并电话告知工作人员:陈老师,电话:0510-68509013,工作人员将在报名截止后至资格复审前,通过报名邮件反馈初审情况,未在规定时间内收到反馈信息的请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
3.报名所需材料:
(1)应聘人员须提供:亲笔签名的报名表(附件2)、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26年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需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
(2)报考岗位要求提供资格证书和其他证明材料的,要求有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等相关资格材料的,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有专业方向的需提供专业方向证明;要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需提供住培合格证,拟于2026年住培结业者,提供住培基地开具的在培证明及2026年取得规培证承诺书)
(3)将所有原件材料合并扫描在一个PDF中。
4.报名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应按照要求如实填写《无锡市第五人民医院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2),表上插入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1张。医院将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终止录用程序。
(二)资格审核
1.医院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和复审,应聘人员须经资格审核合格后方可参加考核。
2.医院对网上报名应聘人员进行网上资核初审,初审通过人员会收到报名单位发出的资格审核通过邮件、微信报名群二维码,医院将安排现场资格复审,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并提供一份复印件,复审时间地点将通过医院官网发布公告,请注意查看。
3.对于国(境)外专业和专业参考目录内没有列出的专业,将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审核意见。
4.若在资格复审时,考生信息与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一致的,报考资格复审为不合格。对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将被取消考核资格。
三、招聘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发布的研究生岗位不设开考比例,本科及以下岗位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
通过资格审核人数≤招聘人数5倍的岗位,采取直接面试考核方式,面试成绩即为综合考核成绩;通过资格审核人数>招聘人数5倍的岗位,采取理论考核+面试考核方式。综合考核成绩=理论成绩(40%)+面试成绩(60%)。需笔试的岗位笔试成绩以60分为合格线(卷面满分为100分),从高分到低分,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3进入面试,分数相同一起进入面试。
各项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综合考核成绩60分为合格线,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确定拟录用人员。如综合成绩相同,按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医院官网公告,并请关注报名微信群,收到考试通知信息请及时回复是否参加。
现场面试的各项考核成绩将在当天直接向考生公布。5个工作日内,考生可在本单位网站查询最终考核成绩排名。
四、体检及考察
(一)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入围体检名单,进行公示。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政治思想、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信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
(二)在考核、考察、体检过程中,因不合格、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空缺的,由我院决定是否递补,递补按考核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延(成绩不合格的不得递补)。
五、公示及录用
体检合格人员经考察合格后,拟录取人员名单在本单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因应聘人员单方面原因在规定期限内未能办理相应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主动接受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510-68509087
附件:
附件2:2026年无锡市第五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doc
202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