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单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单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2人。招聘单位、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内容,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招聘。
三、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泗洪县户籍;
2.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详见附件3);
3.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 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
3. 补贴期(或安置次)满的公益性岗位人员;
4. 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6.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7.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限未满的;
8.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5年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
9.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员名单》、实施全市社会失信联合惩戒的(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13〕100号、苏政办发〔2014〕114号、宿公通2015(28)号、宿人社发〔2015〕190号、洪政办发〔2015〕97号等文件规定,或咨询、查询县公共信用信息中心);
10.与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有关要求
报考人员在报名截止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就业困难人员”身份须在拟聘用公示发布前完成认定。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泗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拟聘用公示、聘用备案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泗洪县人民政府网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资格审核
1.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二寸照片2张,现场提交《2026年泗洪县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考生自行下载附件填写并打印,交工作人员现场进行审核)。
2.报名时间:2026年7月28日-29日(09:30–11:30,14:30–18:00)。
3.报名地点:泗洪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一楼大厅(泗洪县东江花园东北角)。
4.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