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海技术科学太湖实验室连云港中心202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太湖实验室连云港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高层次人才(事业编制,年龄40周岁以下,正高职称可放宽至45周岁),报名时间为2026年7月10日9:00至7月20日18:00,采用网络方式进行,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官方发布的《岗位表》。

深海技术科学太湖实验室连云港中心(以下简称太湖实验室连云港中心)是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和中国船舶科学研究中心合作共建的海洋科技创新平台,重点打造面向海洋的试验技术体系,以太湖实验室整体战略定位和需求为牵引,结合连云港海洋产业发展实际,将建设为多学科、高层次、开放共享的科技创新平台。为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太湖实验室连云港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深海技术科学太湖实验室连云港中心202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岗位表》可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lyg.gov.cn)或连云港市科学技术局网站(http://kjj.lyg.gov.cn)查询、下载。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5年7月10日以后出生),具有相应正高级职称的人员应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80年7月10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并审核。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太湖实验室连云港中心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七)资格条件中的学历应是国家承认的学历,须取得相应学位。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6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八)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没有户籍限制。

(九)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相关待遇

被聘用的人员依据连云港市《市级高层次人才事业编制“周转池”管理办法》纳入“周转池”事业编管理,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太湖实验室连云港中心薪酬体系执行。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太湖实验室连云港中心负责。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

2026年7月10日9:00—2026年7月20日18:00(以邮件收到时间为准),节假日正常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政策咨询电话:0518-85858058。

(1)应聘人员填写《深海技术科学太湖实验室连云港中心202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表》),连同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注册备案表、招聘岗位条件中所需的其他证书或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lygzxgw@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应聘岗位名称。请如实填写应聘信息并按规范格式发送电子邮件。邮件接收成功后,将于3个工作日内回复资格初审意见,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3个工作日内没有收到初审结果的,应主动电话联系太湖实验室连云港中心了解审核情况。

(2)太湖实验室连云港中心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即视为报名成功。如对资格初审意见有异议,可向太湖实验室连云港中心陈述申辩,陈述申辩时间:2026年7月21日至2026年7月22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逾期视为无异议。联系电话:0518-85858058。

(二)报名注意事项

1. 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应聘,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太湖实验室连云港中心进一步咨询确认。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将及时终止或取消考核(聘用)资格。对存在恶意填报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核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 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核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 应聘人员务必要保持报名时预留的通讯工具畅通,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核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4. 对报名期间遇到的特殊情况,经研究后,将在连云港市科学技术局网站(http://kjj.lyg.gov.cn)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6届毕业生,其中:全日制在读的学生(除2026年应届毕业生外)不得报考。非全日制在读的学生报名时,应如实填写在读学习经历,并保证聘用后可全职在岗工作。太湖实验室连云港中心将根据岗位工作要求,对非全日制在读的报考者情况进行鉴别。如报考者虚报、瞒报、漏报在读学习经历或具体学习形式,影响太湖实验室连云港中心资格审核的,将取消报考资格、终止聘用程序或取消聘用。

(2)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7年1月20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5)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从事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资格复审

1. 考核前将对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连云港市科学技术局和太湖实验室连云港中心共同负责。

2. 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 资格复审材料:

(1)《报名表》(一式一份);

(2)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3)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

(4)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

第(1)项须提供原件,第(2)、(3)、(4)项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

4. 应聘人员报名经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参加考核。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5.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考核资格。被取消考核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太湖实验室连云港中心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无异议。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科学技术局网站(http://kjj.lyg.gov.cn)公布。

五、考核

考核采用面试的方式,由连云港市科学技术局和太湖实验室连云港中心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学术水平、科研成果、科研能力、研究方向与中心发展契合度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评价。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

六、考察体检

考核结束后,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若考核成绩相同,由太湖实验室连云港中心组织加试,加试方式另行确定。考察体检由太湖实验室连云港中心负责,考察工作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中组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对有关项目检查标准已经调整的,按新标准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七、公示

太湖实验室连云港中心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lyg.gov.cn)和连云港市科学技术局网站(http://kjj.lyg.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核的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太湖实验室连云港中心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报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考核合格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同分,处理方式同上)。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太湖实验室连云港中心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的资格。

八、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太湖实验室连云港中心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备案后不再进行递补。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拟聘用人员与太湖实验室连云港中心订立5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太湖实验室连云港中心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

九、招聘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核、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处理。

十、监督和投诉举报

连云港市科学技术局和太湖实验室连云港中心全程监督本次招聘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518-85805496,13812349903。

十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深海技术科学太湖实验室连云港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深海技术科学太湖实验室连云港中心202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xls

附件:2.江苏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附件:3.深海技术科学太湖实验室连云港中心202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

深海技术科学太湖实验室连云港中心

2026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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